佐力药业:关于《陈照荣,陈欢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讯,佐力药业(300181)(300181)4月27日发布公告,关于《陈照荣,陈欢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败诉。

本案中,原告是陈照荣,陈欢,被告是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佐力药业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2015年9月9日,原告陈照荣(乙方1)、原告陈欢(乙方2)、被告佐力药业及浙江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丙方)签订《关于浙江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之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第2.2、2.3、2.4条约定“丙方的注册资本由2500万元增至3270万元,新增的770万元出资额由甲方认缴”、“甲方对丙方上述增资完成后丙方估值为2.55亿元,乙方1将其持有的丙方27.46%股权转让给甲方,作价7,004.4万元,乙方2放弃优先购买权。”。《协议》第十条“特别约定事项”中第10.4条约定“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后,乙方持有的49%股份以换股或其他方式由甲方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收购,价值根据当时的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但不低于本次交易增资后的估值,收购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第13.4条同时约定“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现《协议》已经生效满三年。原被告于《协议》生效满三年前后多次协商收购的履行事宜,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陈照荣、陈欢向湖州中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佐力药业向原告陈照荣支付股权转让款46,945,500元;判令被告佐力药业向原告陈欢支付股权转让款77,979,000元。2、判令被告佐力药业向原告陈照荣支付违约金5,140,532.25元(以46,945,500元为基数,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8年10月25日暂计至2019年5月31日,自2019年6月1日起的违约金计算至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判令被告佐力药业向原告陈欢支付违约金8,538,700.5元(以77,979,000元为基数,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8年10月25日暂计至2019年5月31日,自2019年6月1日起的违约金计算至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本次诉讼为陈照荣、陈欢在一审和二审被驳回起诉之后申请的再审案件,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处于立案审查阶段,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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