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為全市戶籍獨生子女家庭出資按年統一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各區財政負擔,受益人為獨生子女本身及其父母】條件:1.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的;2.獨生子女父母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沒有收養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後未再生

【深圳市為全市戶籍獨生子女家庭出資按年統一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各區財政負擔,受益人為獨生子女本身及其父母】條件:1.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的;2.獨生子女父母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沒有收養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具體詳情可關注深圳計生協會微信公眾號親深圳#深圳頭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