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檢察建議讓20萬年桐梓人遺址活了

日前,桐梓縣檢察院依法辦理了一起文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發出檢察建議助力省級文物保護工作,20萬年桐梓人發掘地遺址得到有效保護。

桐梓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中發現,位於桐梓縣九壩鎮的巖灰洞舊石器時代文化遺址,因曾於20世紀80年代初發掘了距今20萬年的古人類化石,故被定為貴州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但在遺址保護現場,未採取任何保護措施,人員可隨意進出,另文物標識牌斑駁脫落,周圍雜草叢生,農耕地遍佈遺址周圍,文物保護不力,影響社會公共利益。

按照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屬地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負有監督管理和文物保護職責。今年6月28日,桐梓縣檢察院向縣文旅局與九壩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相關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巖灰洞舊石器時代文化遺址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確保文物安全。

被建議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積極履行職責,積極安排部署。8月21日,桐梓縣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團隊到現場就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經查,被建議單位已對巖灰洞遺址標識牌周圍雜草進行清理凸顯出標識牌,利用紅色漆填補了標識碑字樣,並在遺址處安裝監控設施,實現文物遠程實時查看與巡查,確保文物得到有效保護。

檢察建議得到有效落實,一方面體現檢察機關履行公益監督職責的法律性與精準性,另一方面也體現出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在公益保護工作中的一致性與主動性,真正讓檢察機關雙贏多贏共贏的公益監督理念在具體案件中實現。(桐梓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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