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

名家新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鳴近日在《經濟日報》撰文指出: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擴大要素市場化配置範圍、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交易機制等方面進行部署,這對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健全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最重要的是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推動要素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一是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要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價格,進而調節供求關係,優化資源配置。《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城鄉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發佈制度,逐步形成與市場價格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資集體協商和企業薪酬調查制度,穩妥推進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市場利率並軌等改革舉措。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意見》明確提出要“推動政府定價機制由制定具體價格水平向制定定價規則轉變”,也就是政府從“定價格”向“定規則”轉變,充分體現了最大程度發揮市場決定價格的改革方向。

二是健全要素市場交易機制。市場交易是市場形成價格的前提。《意見》在健全要素市場交易平臺方面,提出要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功能,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臺,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在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方面,提出研究制定土地、技術市場交易管理制度;在提升要素交易監管水平方面,提出要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完善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等機制。這些都是我國要素市場運行機制的薄弱環節,需要加強建設。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冬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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