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积极开展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核查核验工作

开展核查核验工作,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重要环节。日前,辽宁省司法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核查核验工作的通知》,部署对2019年以来试行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全面进行核查核验。2019年,对涉及律师等审批业务中的4大项、9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已办理审批业务1300多件,精简证明材料1500多件,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方便条件。

《通知》结合证明事项的特点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法。采取现场核查、函询核查、内部核查等,分类确定核查方法,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全力做好核查核验工作。重点对律师审批中涉及“无刑事处罚证明”“兼职律师工作经历”“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等承诺事项开展核查核验,并对下一步的核查核验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并涉及多个部门,难度很大,各地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目前正紧锣密鼓的进行中,此项工作的开展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全面推广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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