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油寶事件,到底是銀行還是投資者的失誤,真相到底是哪般

中行原油寶事件,最近已經持續登上了各大財經媒體頭條。除了真正操作原油寶的投資者之外,大多投資者,都是秉著看看的態度,並且以為原油寶客戶都是買的原油期貨才爆倉的。真相卻不是這樣。

中國銀行此次虧損大約90億

中行“原油寶”客戶6萬餘戶,其中1萬元以下的投資者約2萬戶、1萬-5萬元的投資者約2萬戶、5萬元以上的投資者約2萬戶。按照協議結算價統計,6萬餘客戶的保證金42億元全部損失,還“倒欠”中行保證金逾58億元。中行該產品多頭頭寸約在2.4萬手到2.5萬手(一手為1000桶油),估計此次總體損失規模應不少於90億元。

中行原油寶事件,到底是銀行還是投資者的失誤,真相到底是哪般

看好自己的錢,不要盲目投資

原油寶定位是R3級別產品,簡單說,R3級產品風險大多是保證90%本金不會虧損。但中行原油寶虧損已經超過三倍了,肯定是產品定位有問題。這種以理財型產品宣傳,卻面臨三倍本金的虧損的原油寶,對於沒有投資經驗的投資人來說,無疑是噩夢一樣的存在。

中國銀行有沒有責任?

據報道,如此高風險的產品,中行原油寶產品的購買者是否均準確知曉其中的風險。多名投資者給出了否定的答案。

" 開單的門檻很低,1 桶便可開單,購買時確實有一個初步的風險測評,但是之前中行宣傳稱‘石油比水還便宜,是不可錯過的黑金投資’,並未詳細告知可能出現的風險。" 有投資者稱,在市場出現如此風險的情況下,並未及時收到中行的風險提示。

但也有投資者表示," 從 4 月 16 日開始,每天收到中行短信提醒及時清倉,否則默認移倉。本不想搭理,讓中行做直接移倉調整便好。但 4 月 20 日下午又接到中行電話,其再次做出同樣提醒。" 隨後,該投資者選擇清盤,損失在 30% 左右。

" 即便是做了一定的風險提示,但問題本質在於,銀行為何要向普通投資者推介這樣的產品。" 某金融機構人士認為,商品期貨在交易層面就對專業要求比較高,原油又是商品中最複雜的。上海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貨開戶需要單獨考試,對且對專業度和資金都有一定要求。結果各大銀行竟然拿一個對專業度要求很高的產品去給普通群眾玩,並且對標的合約還是國外合約。

中行原油寶事件,到底是銀行還是投資者的失誤,真相到底是哪般

有專業投資者評論稱,中行一早就嚴重違法投資者適當性原則。

國泰君安期貨副總裁壽亦農也向證券時報分享了自己對於中行原油寶虧損事件的幾點感觸:" 第一點是易主席說的四個敬畏——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和敬畏風險,這次事件中可以說體現得淋漓盡致。第二點是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對於商品類衍生品,最專業的應該是期貨市場的專家,銀行對這方面的認識可能不夠深刻。從產品設計到產品結束,產品提供者應該對整個鏈條的風險點都有充分認知,尤其是交割環節的規則。第三點是投資者教育,基於我們的專業判斷,實際上 3 月以來我們一直都在勸阻自己的客戶,不要去抄底原油,而有些銀行則是積極推介,引入了很多本身並不適合參與原油產品的客戶,在投資者教育方面是有很多不足的。"

銀監管曾發文:銀行機構不得向用戶出售可能出現無限損失的衍生品

2011年1月5日,銀監會公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其中,第十四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的經營目標、資本實力、管理能力和衍生產品的風險特徵,確定是否適合從事衍生產品交易及適合從事的衍生產品交易品種和規模。”

辦法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在開展新的業務品種、開拓新市場等創新前,應當書面諮詢監管部門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逐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交易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謹慎涉足自身不具備定價能力的衍生產品交易。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戶銷售可能出現無限損失的裸賣空衍生產品,以及以衍生產品為基礎資產或掛鉤指標的再衍生產品。

中行原油寶風險測評及適配是否到位?

在此次的原油寶穿倉事件中,在買入原油寶產品之前投資者均需要做個人客戶風險評級測試,多位投資者風險等級測試結果為R3級平衡型投資人或R4級別成長型投資人,且在測試中選擇了最高可以承擔不超50%的本金虧損風險。

一般,我們將銀行理財產品按風險有低到高,劃分為五個級別:R1(謹慎型)、R2(穩健型)、R3(平衡型)、R4(進取型)、R5(激進型)。

而原油寶這款不僅賠掉本金更是還得給銀行倒貼錢的產品,被銀行評為R3級產品。

有律師則直接指出了“這完全不符合關於投資者適當性的規定”,她表示中行最大的錯誤在於“風險匹配不適當,風險揭示不到位”。在中國銀行微信公眾號曾發佈過:“對於沒有專業金融知識的投資小白,是否也有好玩有趣又可以賺錢的產品推薦呢?當然有啦!那就是原油寶!”律師稱,中行這樣的宣傳是在誘導消費者。


中行原油寶事件,到底是銀行還是投資者的失誤,真相到底是哪般

有大V評論稱,風險評級居然是r3,這明顯是不合規的。原油寶還是r3,那油價和股票怎麼能定r4,而且原油寶可以做空,理論上可以賠光,肯定是高於r4定義的。你們打官司,可以盯著這個打。還有,銷售適當性一定是軟肋。

中行原油寶事件,必然以極其痛心的色彩,載入中國金融業的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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