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項措施為民辦幼兒園減負:撥資金、減房租

提前足額撥付全年公用經費補助資金、階段性減免相關費用、減輕房租負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記者5月6日從西安市教育局獲悉,4月30日,西安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民辦幼兒園扶持工作的通知》,多舉措支持化解民辦幼兒園面臨的實際困難。

該通知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陝西省和西安市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決策部署,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化解民辦幼兒園面臨的實際困難。

通知要求,提前足額撥付2020年全年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各區縣、開發區要足額落實本級應承擔資金,並將省級、市級、區(縣)級學前教育公用經費及時撥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安排的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可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臨時用於疫情期間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等方面支出。

通知要求階段性減免相關費用。免徵民辦幼兒園水利建設基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徵收民辦幼兒園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民辦幼兒園,符合條件的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參保教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按照《關於階段性減徵緩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2020年2月至6月,減半徵收民辦幼兒園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含生育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受疫情影響,2020年連續3個月虧損且財務困難無力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民辦幼兒園,可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緩繳期限自欠費首月算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終止期不超過2020年12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通知要求,減輕房租負擔。統籌安排學前教育發展資金,對2020年2月底前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在園幼兒人數給予園所補助。補助標準為每生每月30元,補助期限為兩個月(2020年3月至4月),用於房租補助及疫情防控物資、設施設備購置等。

鼓勵有關單位參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定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2020年2月免收房租,3月至4月房租減半。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文源自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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