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和班主任傾斜

今天(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上午,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意見作出解讀。

出臺背景

落實中央部署要求

2019年6月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專門單列“激發學校生機活力”一條做出重要部署。這項工作也列入了《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2020年工作要點》。

完善教育治理體系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進一步完善教育治理體系。全國教育大會以來,中央先後印發了關於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三個重要文件,基礎教育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涉及多方面的配套改革,還需要把相關制度細化、具體化,這是進一步健全基礎教育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和基礎性工程。

提高基礎教育質量

當前,我國基礎教育基本解決了“有學上”問題,正在向“上好學”邁進。去年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提出,我國基礎教育已進入全面提高質量的新階段。辦學活力不足是制約質量提升的關鍵因素,亟待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釋放與增強每一所學校的辦學活力。

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方向

加強黨對中小學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立足國情教情,遵循教育規律,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問題導向

圍繞基層反映的對學校“管得太多、激勵不夠、保障不夠、管理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深化相關方面的體制機制改革,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中小學辦學活力的實際困難。

堅持制度創新

既注重總結凝鍊各地成功經驗,加強頂層設計,構建制度體系;又注重鼓勵各地繼續深入探索、不斷創新,持續釋放和激發中小學的生機與活力。

堅持放管結合

處理好政府辦學主體責任和學校辦學主體地位之間的關係,明晰政府和學校權責邊界。既注重打破部門壁壘、做到應放盡放,又注重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堅持有序推進。

強化黨委政府統籌領導和部門協調配合,注重從實際出發,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關係,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因校制宜,積極穩妥推進。

主要政策

第一項舉措,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針對“管得過多”的問題,提出保障學校三個方面自主權。

首先是保障教育教學自主權

這主要涉及兩個層面:

在學校層面,提出鼓勵支持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強化學校課程實施主體地位,明確學校在遵循教學基本要求基礎上,有“五個自主”,包括自主安排教學進度、自主運用教學方式、自主組織研訓活動、自主實施教學評價、自主實施跨學科主題教學。

在教師層面

,充分發揮教師在課堂教學改革中的主體作用,鼓勵教師大膽創新,改進教育教學方法,積極探索符合學科特點、時代要求和學生成長規律的教育教學模式。

同時,提出要大力精簡、嚴格規範各類進校園活動,有效排除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干擾。

其次是擴大人事工作自主權。

這裡涉及五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擴大副校長聘任的參與權和選擇權,提出鼓勵地方積極探索由學校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長;

第二個方面,擴大中層管理人員聘任自主權,提出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學校自主設置內設機構,自主擇優選聘中層管理人員;

第三個方面,擴大教師招聘的參與權,提出要充分尊重和發揮學校在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由學校提出招聘需求和崗位條件,並全程參與面試、考察和擬聘人員確定;還特別提出鼓勵地方探索在學校先行面試的基礎上組織招聘,對具備條件的學校可自主按規定組織公開招聘;

第四個方面,擴大職稱評聘自主權,提出中初級職稱和崗位由具備條件的學校依據標準自主評聘,高級職稱和崗位按照管理權限由學校推薦或聘用;

第五個方面,擴大績效工資分配權,提出新增績效工資總量主要用於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在考核的基礎上自主分配。

第三是落實經費使用自主權。

提出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和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預算建議,自主執行批准的預算項目;進一步完善學校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加大學校經費使用自主權;學校依法依規自主使用社會捐資助學的經費。

第二項舉措,增強學校辦學內生動力。針對“激勵不夠”的問題,提出“四個強化”。

首先是強化評價導向作用。

提出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強化過程性和發展性評價,更加註重評價學校提高辦學質量的實際成效,並作為對學校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對校長教師實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據。

其次是強化校內激勵作用。

提出學校要從五個方面構建完善的教師激勵體系。

一是注重精神榮譽激勵,積極開展優秀教師、教學能手、師德標兵和優秀教學團隊等評選活動;

二是強化專業發展激勵,鼓勵和保障教師參加培訓、教研等學術研究活動,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三是完善崗位晉升激勵,切實落實教師崗位職責,把師德表現和教育教學實績作為崗位晉升的重要依據;

四是健全績效工資激勵,完善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向教育教學實績突出的一線教師和班主任傾斜;

五是突出關心愛護激勵,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關懷,增強教師職業榮譽感和幸福感。

第三是強化學校文化引領作用。

提出一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大力構建積極向上、奮發有為、團結和諧、富有特色的學校文化,凝聚廣大師生的價值追求和共同願景;

二要加強學校綠化、美化和人文環境建設,深入開展校園文化活動,增強學校文化對師生的感染力凝聚力。

第四是強化優質學校帶動作用。

提出深入推進學校辦學機制改革,帶動薄弱學校提高管理水平,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對發揮帶動輻射作用突出的學校,給予政策支持和獎勵。

主要有三方面舉措。

一是完善集團化辦學機制,以優質學校為牽引,加大場地設施資源和優質課程教學資源的統籌力度,幫扶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提高辦學水平。

二是完善學區治理體系,科學規劃學校佈局,合理劃分學區範圍,統籌學區資源,促進學區內學校多樣特色、優質均衡發展。

三是加快推進基礎教育信息化,積極開發優質學校名師網絡課程、專遞課堂資源,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第三項舉措,提升辦學支撐保障能力。針對“保障不夠”的問題,提出“三個注重”。

一是注重選優配強校長,提出一要把培養好、選配好校長作為激發辦學活力的關鍵要素,加大校長培養培訓力度,加快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嚴格落實校長任職條件和專業標準,充分發揮教育部門黨組織在校長選任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完善校長考核管理與激勵機制,鼓勵校長勇於改革創新,不斷推進教育家辦學治校。

二是注重加強條件保障,提出一要依法依規優先保障學校基礎設施、經費投入、教職工配備等教育教學基本需求;二要建立健全辦學激勵機制,加大優秀校長教師表彰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總量中的佔比,核定時向提高辦學質量成效顯著的學校傾斜;三要促進優秀教師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對具有高級職稱、堅持在教學一線工作至退休且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尤其是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要加大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力度,有效解決教師職業倦怠問題。

三是注重拓展社會資源,提出一要打造社會實踐大課堂,建立穩定的研學實踐、勞動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多渠道籌措經費,確保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正常開展;二要繁榮發展少年兒童優秀精神文化產品,包括優秀圖書、歌曲、影視、動漫等文化精品;三要積極組織時代楷模、名師大家等定期進校園開展教育活動,豐富少年兒童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項舉措,健全辦學管理機制。針對“管理機制不健全”的問題,提出“三個完善”。

一是完善宏觀管理,提出一要依法依規明確管理事項,重點對學校落實國家課程、規範使用教材、遵循教學基本要求、重大決策制度、師德師風建設、規範辦學行為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二要創新管理方式,更多采取事中事後監管,區別不同學校的實際情況,依據學校辦學水平和管理能力,注重加強分類管理,實施精準定向賦權,構建差異化的監管方式。

二是完善內部治理,提出一要完善決策機制,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安全穩定等重大事項和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由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二要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加強對重大事項、重要問題的政治把關;三要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全體會議制度,對學校重要工作進行審議、聽取意見;四要建立家長委員會,完善家校協同育人機制;五要加快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增強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能力。

三是完善社會監督,提出一要建立健全學校辦學信息公開制度,重點公開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招生入學、收費項目及標準等信息,保證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眾對學校重要事項的知情權;二要建立學校與社區溝通聯繫制度,及時聽取社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方面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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