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的藝術2.1

第一份工作

16歲時,我即將完成中學的課程,家裡人原本計劃送我去讀大學,但後來還是覺得最好先讓我去克利夫蘭的商業學校學習幾個月。學校裡教授簿記和一些商業貿易的基本原則。這些訓練雖然只持續了幾個月,但讓我獲益匪淺,是我人生的珍貴財富。但是如何找到工作——這是個問題。幾周以來,我走遍大街小巷,費盡口舌,詢問商人和店主是否需要僱人,但我的自薦均以失敗而告終。沒有人願意僱傭一個小孩,個別人甚至沒有什麼耐心跟我談論這個話題。終於,克利夫蘭碼頭有一個人告訴我,吃完午飯去他那裡。我欣喜若狂,看來,我總算可以開始工作了。我焦慮萬分,生怕失去這個好不容易爭取到的機會。終於,約定的時間到了,我來到未來僱主那裡,進行了自我介紹。“我們將給你提供一個機會。”他說,卻連提都沒有提薪酬的問題。這一天是1855年9月26日,我興沖沖地到赫維特-塔特爾公司上班了。開始做的那些工作,我有一些優勢。我前面說過,父親對我進行的培訓很實用,商業學校的課程也教會了我做生意的基本知識,因此,我還算擁有一定的工作基礎。同時,我運氣很好,在一位優秀簿記員的指導下工作,受益匪淺。這位前輩嚴格自律,兢兢業業,而且願意指導我,讓我很快成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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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到了1856年1月,塔特爾先生給了我50塊作為三個月的工錢。毫無疑問,這是我應得的報酬,總體來說,這份報酬讓我十分滿意。第二年,我仍然做原來的工作,學習各方面業務及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文書工作,此時,我的月薪是25美元。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代理農產品批發和運輸,我所在的部門負責行政事宜。我的上司是公司的總簿記員,加上作為公司股東所獲得的分紅,他的年薪達到了2000美元。第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時,他離開了公司,我接任了文書和簿記工作,此時,我的年薪是500美元。回首這段學徒生涯,我感觸頗多,這段生活對我後來的事業發展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首先,我的工作都在公司的辦公室裡完成。他們討論公司事務,制訂工作計劃和做出經營決策時,我一直在現場。因此,比起同齡的孩子,我擁有更多的優勢。這些孩子可能比我反應更快,計算和寫作也比我好,但卻沒有我這麼好的機遇。公司經營範圍廣、業務多,因此,我所受的鍛鍊及學習到的東西也非常多。公司旗下有住宅區、倉庫、辦公樓等,出租做辦公室或其他用途,我負責收租金。公司通過鐵路、運河和湖泊運輸貨物,經常需要進行各種各樣的談判和交易,我一直積極地參與到這些工作中。

和當前許多大公司的辦公室人員相比,我當時負責的工作要有趣得多。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事務中,享受著工作帶給我的快樂。漸漸地,查賬的工作也由我負責,所有賬單都首先經過我的手。我認真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記得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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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鄰居的公司裡,我正好遇到了當地的一位管子工拿著一撂賬單來收賬。這位鄰居業務繁忙,我總覺得他旗下的公司多不勝數。他只瞥了一眼這些令人厭煩的賬單,就對簿記員說:“把錢付了吧。”我們公司也聘用這位管子工,每次收賬時,我都認真地檢查賬單,仔細核對每一項收費,每一分錢都不放過,儘量替公司節省下來,決不會像我的鄰居那樣敷衍了事。毫無疑問,今天許多年輕人也和我持相同的觀點,那就是檢查賬單體現的是一種執行能力,可以避免讓老闆的錢流進別人的口袋,因此,必須認真負責,比花自己的錢還要小心謹慎。我篤定,那種簡單隨意的做事方式,肯定不會取得生意上的成功。遞送賬單、收租金、處理索賠之類的工作使我有機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人。我必須學會怎樣和不同階層的人打交道,並使其與公司保持良好的關係。談判的技巧非常重要,我施展渾身解數,儘量爭取圓滿的結果。

例如,我們經常從佛蒙特州向克利夫蘭運送大理石,此類運輸會涉及到鐵路、運河、湖泊運輸。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貨損貨差須由三個承運人共同承擔,而三方承擔的責任大小是事先約定好的。對於一個17歲的男孩來說,如何處理好這個問題,讓包括老闆在內的相關各方滿意,確實需要費一番腦力。但我覺得這沒有什麼難的,在我的印象中,我從來沒有和承運人有過任何糾紛。17歲,是一個易受外界影響的年齡,在這個年齡裡,處理所有這些事務,而且遇到緊急情況能夠得到前輩的指教——這些經歷對我來說彌足珍貴。這是我學習談判原則邁出的第一步,後面我會再談到這一點。盡心盡責地工作,並從中得到鍛鍊,我覺得獲益匪淺。我估計,當時我的薪水遠不及今天同等職位的人薪水的一半。第二年,我的年薪為700美元,但我覺得自己應該得到800美元。到4月時,我和公司沒有就這個問題達成一致,再加上正好有一個自己做相同生意的好機會,於是,我便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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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克利夫蘭城鎮中的每個人幾乎都彼此認識。有一個年輕的英國商人,叫M.B.克拉克(M.B. Clark),可能比我大十歲,他想開一家公司,尋找合夥人。他有2000美元的資金,希望合夥人也能提供相同的資金。這對我來說是個好機會,我已經存了七八百塊錢,關鍵是如何湊夠剩下的錢。我和父親談了這件事情,他告訴我他本來打算等每個孩子滿21歲時都給1000美元。他說如果我想現在拿錢的話,他可以預支給我,但是在滿21歲前,我必須向他支付利息。“但是,約翰,”他補充道,“利率是10%。”當時,對於此類貸款,10%的年利率是很常見的。銀行的利率可能不會這麼高,但金融機構當然不可能滿足一切需求,所以可以以高利率向私人借款。因為急需這筆錢入夥,我欣然接受了父親的要價,拿到了錢,成為了新公司的新合夥人。新成立的公司叫克拉克-洛克菲勒公司。自己當老闆令我心滿意足,我內心充滿了自豪——我是一家擁有4000美元資金的公司的合作人!克拉克先生負責採購和銷售,我負責融資和記賬。我們主要經營貨物運輸,生意很快做大,自然也就需要越來越多的資金來拓展業務。除了從銀行借款外,沒有什麼更好辦法,問題是,銀行會借給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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