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New Balance告「NEW·BARLUN」侵权,一审获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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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如果简简单单地说自己设计的衣物上的花朵造型被抄袭,是很难获得法院支持的。原因在于,花朵是时尚界惯用的素材,法院不大可能把花朵的某个造型设计的著作权认定给某个特定的设计师予以垄断。

也就是说,在时尚作品中,要想凭借“著作权”官司打击抄袭,很难。

那设计师们该怎么保护自己的设计呢?商标化设计,就是一条可能的解决之道。我把自己注册过的商标,作为自己设计最显眼的部分。要是有人想抄袭我的精髓,那就得复制我在产品上的“商标化设计”。这么一来,我就可以撇开著作权问题,直接以你在相同/近似商品上和我使用相同/近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为由,提出“商标侵权”之诉,提高狠狠打击抄袭者们的成功率。

这不,NEW BARLUN就抄了New Balance的商标化设计产品,敢这么大胆地抄,就得大胆面对官司了。

不过,此次胜诉的NEW Balance诉NEW BARLUN一案,案由不是上文提到的“商标侵权”,而是“不正当竞争”。

有趣就有趣在,NEW BARLUN不仅抄的时候不忘给"N"多加了几撇做了个小改造,还雄心壮志地把这个经过小小修改的“N”标志,成功注册成了自家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从商标法角度来看,看起来是不是没毛病。

其实“商标化设计”的官司,国外早已经打得不亦热乎。就拿Gucci这个拥有“虎头”logo,“双G”logo,经典“红配绿”logo,又喜欢把这些logo作为主打设计的品牌来说,拿着自家的商标权去打击copycat们的战争套路早已熟记于心了。

中国的知识产权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定更是加速了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步伐。不难想象,在西方点燃战火的时尚品牌们,下一个即将开启的战场,就是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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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尊重版权的好事,打着nb旗号的商家卖同样的价格,在中国的三四线城市不知道骗了多少中国的消费者,消费者还蒙在谷里,不知道这是正品,前段时间耐克集团对中国福建乔丹体育诉讼成功,也是我们应该看到的,这些品牌完全在给中国品牌抹黑,支持正品,支持版权,才是正确的消费观,你看坚持原创的中国李宁,投入研发的华为,国产汽车吉利比亚迪,正在成为国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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