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不能‘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我们办案要做到办理一个案子,保护一个企业,助推一个行业。”“通过采取公开听证这种‘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审查案件,以公开促公正,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获得感,让检察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这铿锵有力的声音来自于太原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现场。

10月26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以一场别开生面的涉民企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诠释了本次检察开放日鲜明的主题。这也是高检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首次在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运用公开听证程序,是对涉企刑事案件坚持“少捕慎诉”理念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今天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中杰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了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程序,介绍了本次听证会议题和焦点问题。之后,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出示了主要证据,并说明拟不起诉理由。

“山西某某公司成立16年,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较好的行业声誉。刘某某作为公司负责人,在业务承担、技术维修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对刘某某判处刑罚,该公司可能面临倒闭,员工将面临失业。”除从法律层面说明拟不起诉理由外,承办人重点从服务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角度做了综合阐述。

在犯罪嫌疑人陈述事实及其他参加人发表意见后,主持人宣布进入听证员提问环节。包括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内的7名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政策适用、涉案民营企业情况等问题分别向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问。

“犯罪嫌疑人对其行为是否认罪认罚?”“认定单位犯罪或个人犯罪的理由分别是什么?”“本案中适用政策的事实有哪些?”“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详细调查核实过,情况如何?”……对于听证员们提出的问题,案件承办检察官一一详细作答。

随后进入听证评议阶段,听证员对听证事项进行了认真评议,听证员代表发表了评议意见:“全体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倾向以单位犯罪作不起诉决定。通过听证活动,我们感受到检察机关不仅严格依法办案,而且准确把握、适用司法政策,将法律与政策相结合,将办案与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促进‘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体现了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值得学习和推广。”发表评议意见的同时,听证员对理由进行了有条不紊的说明。

“……我一时糊涂,犯下了这样的错误,检察官真心为我们企业发展、员工就业考虑,对我作不起诉处理,我真是太感激了,要不是你们,我的这个小摊摊就垮了,跟我20多年的弟兄们怎么办啊……谢谢你们。”“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我们民营企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一定会记住这次教训,今后遵守法律、合法经营,努力回馈社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最后陈述时,百感交集。

本报记者王佳 通讯员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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