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澤:交通事故引爭議 調解賠償得平息

2020年4月14日上午八時許,安澤縣冀氏鎮溝口村村民楊某駕駛摩托車在寺圪塔村去往冀氏途中,由於騎行速度過快將騎電動車轉彎的徐某撞倒在地。經診斷徐某右膝關節骨損傷、右膝關節半月板后角損傷、右膝關周圍軟組織損傷。醫囑徐某需服用活血化瘀的藥並在家靜養28天。因徐某家中有剛滿一歲的孩子尚未離乳,其丈夫在外打工,家中還有年邁的老母親無人照顧,遂向楊某提出僱人照顧家中老人、孩子,或給予經濟補償的要求。但楊某因正處於農忙種地的階段,沒有時間照顧且找不到合適人選,並未答應徐某提出的要求。為此兩人產生矛盾糾紛,溝口村委會對他們進行過兩次協商,但雙方意見始終達不成一致。

安澤:交通事故引爭議  調解賠償得平息


4月20日一大早徐某抱著孩子來到冀氏司法所尋求幫助,懇請司法所聯合村委會一起幫忙協調。看到帶著腿傷抱著孩子跑來尋求幫助的徐某,同樣作為一名母親的司法所工作人員徐曉娟同志非常同情徐某的遭遇,並表示無論有多少困難都會盡力化解他們的矛盾。隨後徐曉娟立即通過電話聯繫到楊某,對事情經過進行了進一步瞭解,向他講述了徐某的難處和需求,給他做了很長的思想工作,但楊某並沒有答應徐某提出的條件,還認為自己對徐某已經“仁至義盡”,徐某提出這樣的要求就是在“訛錢”。初次的調解沒有成效,但徐曉娟並沒有放棄,後來又和楊某進行了多次溝通,但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為了更好、更快的解決他們之間的矛盾,徐曉娟專程前往楊某耕種的田間與他進行面對面的交流,給他認真講述了徐某的家庭情況和難處,經過一個多小時苦口婆心的勸解,終於改變了楊某對徐某的看法,同意雙方各退一步,答應與司法所、村委會一同進行協商調解。

4月20日晚七點,徐曉娟同溝口村村委書記和楊某一同到徐某家進行再次調解,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協商,在司法所和村委會的見證下雙方順利達成了調解協議:楊某支付給徐某營養費2000元,電動車維修費150元,合計人民幣2150元。至此,這起交通事故引起的糾紛,得到了圓滿的化解,兩家人的臉上也都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在當前農村社會矛盾紛繁複雜、突發性社會事件增多的背景下,人民調解在排除農村民間糾紛,維護農村社會秩序的穩定上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如果說人民調解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那我們基層司法所就是築牢這道防線的中流砥柱,為此我們基層司法幹警一定要盡最大努力將人民調解工作做好、做細,給更多的老百姓解決棘手的難題,為“三零”單位創建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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