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頂頭上司,破格提拔?

上級要提拔幹部,這幹部的頂頭上司不知情,這是莫大的諷刺。那麼,那個提議“破格提拔”的上級領導又是怎樣得到的“破格”功績呢?一般說來,破格提拔都是在一定時期,做出過突出成績的。而且是層層報送,上級下來核查後,才能“擬”出人選。可是對黑龍江一個縣治安大隊長來說,幾個月都不向主管領導彙報一次工作,甚至在非常時期連個基本工作都沒有做好,而且還有“歷史汙點”,請問他有何德何能被破格提拔?那個“擬”破格的上級組織還講究點組織原則嗎?所以,該處理的不僅僅是這個大隊長搞貓膩,那個提議破格提拔的人必須嚴懲,這種不負責任的“上級”嚴重的玷汙了共產黨幹部隊伍的純潔性,必須清除幹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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