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接觸的時候,覺得什麼都很新奇。那時候也是各種xx分期的廣告到處可見的時候。
第一次用這種東西,是在某一平臺上分期買了一部HTC手機。因為想要嘗試新鮮的事物,當時一個月100+對於每個月2000生活費的自己不成什麼問題,於是乎果斷的下了單、審核、發貨。
的確,每個月還款100+對於生活費已有2000的我來說,是件小事;
之後又愛上了刷抖音,看著裡面各種網紅產品,好用又好看;
卻始終控制不住自己,買了一種又一種。
有人說,這年頭,90%以上帶“網紅”二字的東西,收的都是智商稅。
捫心自問,你有沒有跟風,卻全然不知自己被收了無數的智商稅,變成一個隨波逐流的小丑?
我承認,我可恥,我有過。
花錢買東西、去某些地方,就是為了拍個照,加個濾鏡,發個朋友圈。
其實背後自己的真實感受和隨即而來付出的代價,只有自己知道。
還不上,繼續借!
在這個速食時代,經濟發展飛快,快得只能通過外貌穿著去判斷一個人。
每個人只能用東西去證明我是誰,我擁有最好的東西就能證明我是最好的。
可是人的慾望是無限的,總有人比你更貴。最好的東西,永遠都沒有一個上限。
當你刷爆卡買了一個LV包,證明了自己也是有能力過好生活的人,可是有人整個衣櫃都是香奈兒普拉達,這時,你還能拿出什麼東西證明你最好?
用錢去砸錢,是最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最好的物質永遠沒有上限,我們大部分普通人都不可能通過擁有最好的東西,去證明自己是最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