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的法拍房暫緩了?我還能不能拍?

兩天前,知乎的小夥伴私信告訴我們,他前幾天在公拍網上看中一套法拍房。

想買的法拍房暫緩了?我還能不能拍?

(私信內容)

這套法拍房距離他上班非常近,並且這個價位段也在他能承受的範圍內,甚至再高一點都沒關係。

想買的法拍房暫緩了?我還能不能拍?

(標的上拍頁面)

可正當他準備報名參拍時,卻發現上拍頁面已經顯示“拍賣已暫緩”,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想買的法拍房暫緩拍賣了,我還能不能拍?暫緩拍賣的法拍房,還值得繼續等待嗎?下面跟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01 為什麼會被暫緩拍賣

司法拍賣屬於法院執行的一種,暫緩拍賣也就是暫緩執行,是由執行法院或者其上級人民法院執行機構作出的決定。

暫緩拍賣是一種決定,決定的依據有兩種方式:一是依申請暫緩執行,二是依職權暫緩執行。

【依申請暫緩執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

(一)執行措施或者執行程度違反法律規定的;

(二)執行標的物存在權屬爭議的;

(三)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人享有抵銷權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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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申請暫緩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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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行人申請暫緩拍賣)

【依職權暫緩執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暫緩執行:

(一)上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執行爭議案件並正在處理的;

(二)人民法院發現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確有錯誤,並正在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審查的②;

(三)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網絡司法拍賣行為提出異議的,異議、複議期間,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拍賣。案外人對網絡司法拍賣的標的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決定暫緩拍賣③。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決定暫緩執行的,一般應由申請人或者被執行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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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機構依職權暫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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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法拍房被暫緩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相關人員提出異議,申請暫緩拍賣;另一種是法院依據職權決定是否暫緩拍賣


02 暫緩的法拍房,什麼時候會再次上拍?

正常暫緩的法拍房三個月內會再次上拍,若涉及特殊情形,會有所延長,但最長不會超過六個月

【暫緩執行的期限】

暫緩執行的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長的,可以適當延長,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暫緩執行的期限從執行法院作出暫緩執行決定之日起計算。暫緩執行的決定由上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從執行法院收到暫緩執行決定之日起計算④。


03 暫緩執行的繼續優先原則

雖然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提供擔保,申請暫緩拍賣,但是如果申請執行人(債權方)也提供擔保希望繼續執行,那麼執行法院還是可以繼續執行的。申請執行人的意願可以優先。

【繼續執行優先原則】

被執行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擔保申請暫緩執行,申請執行人提供擔保要求繼續執行的,執行法院可以繼續執行⑤。


04 暫緩的房屋還值得再等待麼?

這需要結合法拍房的性價比綜合考量,如果有比較充裕的參拍撿漏空間,不妨等一等。

但如果是中止類的撤拍房源,建議大家放棄等待,另選其他合適房源。

如何判定法拍房是否有足夠的參拍空間,則需要對法拍房進行詳細盡調。通過盡調,我們可以看到這套法拍房的真實市場價格以及真實的競拍情況


註釋:

①抵銷權,是指破產債權人在破產宣告時對破產人負有債務的,有不依破產程序與破產債權在破產分配前相互抵銷的權利。抵銷權設立的目的在於保障對破產人負有債務的破產債權人的利益,做到相互債務公平清償。

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錯失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2002>16號)第七條第一款。

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6>18號)第三十六條。

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錯失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2002>16號)第十條。

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錯失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2002>16號)第四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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