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浩浩談執法規範化 | 讓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基層落地生根

2019年5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中指出,

公平正義是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公安機關處於執法司法工作的第一線,能不能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黨和政府法治形象。

邵浩浩談執法規範化 | 讓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基層落地生根

公安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在整個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地位。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是公安執法的核心要求,公安機關必須聚焦建設法治公安目標,堅守公平正義核心價值導向,堅持不懈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讓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基層落地生根,從而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

執法規範化與“四句話、十六字”總要求

讓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基層落地生根,事關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特別是總書記“四句話、十六字”總要求的貫徹成效。

抓好執法規範化建設是踐行“對黨忠誠”的具體行動。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黨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對黨忠誠,是對公安機關和民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不僅要在思想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首要原則,確保公安執法工作始終堅持正確方向,更要在行動上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

抓好執法規範化建設是“服務人民”的根本要求。人民公安為人民是公安機關的初心和使命。公安機關肩負著打擊違法犯罪、行政管理服務的重要職責,公安執法活動直接影響著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權益,公安執法能力、執法質量、執法效率直接決定著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滿不滿意,最主要的是通過公安執法工作來感受和評價。所以說,公安機關服務人民,最根本、最有效的方式是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

抓好執法規範化建設是“執法公正”的必由之路。公安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執法機關,“執法公正”是全部公安工作的生命線,也是核心價值追求。只有通過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健全執法制度、明晰執法標準、優化執法機制、強化執法監督、落實執法責任,著力解決選擇性執法、隨意執法以及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等突出問題,才能有效規範和約束公安執法活動始終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保證執法公正,實現公平正義。實踐證明,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是促進公安機關執法公正的重要載體和有效途徑。

抓好執法規範化建設是“紀律嚴明”的可靠保證。紀律嚴明,是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提升公安機關依法履職能力的重要保證。從警務紀律與執法規範的關係來看,有的警務紀律本身是法律規範的細化和補充,是執法規範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的警務紀律是保障規範執法的配套措施,兩者相輔相成、密不可分。從近年查處的民警違紀違法案件看,違紀違法行為大多與執法活動有關,執法不規範成為隊伍違紀違法的最大隱患。由此可見,沒有嚴明的紀律,就難以保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離開規範執法,紀律嚴明更是無從談起。

公安機關必須進一步深入學習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總書記“四句話、十六字”總要求,一以貫之把嚴格執法放在首位,不能怕惹事、不能縮手縮腳,決不能失之於軟、失之於寬;一以貫之把規範執法貫穿始終,健全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濫權必追責的制度安排,確保權力始終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一以貫之把公正文明落在實處,把打擊犯罪同保障人權、追求效率同程序公正、執法目的同執法形式有機統一起來,讓民警的執法更有尺度、更有力度、更有溫度。

執法規範化與平安建設

公安機關要圍繞黨委中心工作謀劃、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打擊各類違法犯罪,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推進疫情防控、化解矛盾糾紛,充分發揮法治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服務人民群眾中的保障性作用,推進平安建設向縱深發展。

要緊緊圍繞社會穩定發力。要善於依法維護穩定、化解矛盾,不能以犧牲法律權威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穩定。要善於依法創新社會治理,對一些新業態、新事物,要能夠用好用活現有政策法規,加強管理引導。要以創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為抓手,推進“警調銜接”“律師駐所”等工作機制,努力把各類矛盾化解在當地、消除在萌芽。

要緊緊圍繞人民安寧發力。聚焦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理原則,既要嚴格執法,不枉不縱,也要公正執法、不偏不倚。聚焦民生領域突出違法犯罪,把執法矛頭對準盜搶騙、黃賭毒、食藥環等違法犯罪;特別是要加強對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違法犯罪的法律研究,著力解決在案件管轄、定性、調查取證、追贓等方面的法律難題。聚焦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準確把握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之間的界限,促進經濟發展。聚焦突出執法問題,大力整治有警不出、有案不立、辦案拖拉、隨意取證、程序違法、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等群眾高度關注的問題。

要緊緊圍繞行政管理服務發力。車管、戶政、出入境等部門要創新執法服務理念方法,用“公開、公平、效率”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要深入開展“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工作,強化“微警務”掌上服務,最大限度地把辦證辦事移到網上,用“不見面”的服務促公正、提效率。要大力開展“陽光警務”建設,深化執法公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流程、減少手續,讓群眾辦事更方便、更便捷。

執法規範化與執法機制改革

深入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進一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相關意見,因地制宜,把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不斷引向深入。

要深化執法辦案機制。要加強警種專業力量建設,強化警種對下業務指導和工作督導,定期組織開展案件會商和點評。全面推行專業警種為主辦理重大、疑難、複雜刑事案件的工作機制,提升打擊犯罪的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強化專業警種在複雜、疑難案件中的作用,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要進一步做強市局公安機關專業警種的實戰功能,推動市局機關實戰化運行,充分發揮辦理處置重大案事件的尖刀和拳頭作用。

要完善執法管理機制。進一步優化基層所隊、縣局、市局“三級巡查”工作機制,依託“德州執法巡查系統”,落實執法問題“日清零、周分析、月通報”,實現對全局執法行為的監督全覆蓋、流程全監控、問題全整改;要健全執法管理委員會運行機制,定期總結研判執法整體情況,切實發揮統籌決策作用;以基層所隊執法管理室、縣局和市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為載體,全面加強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健全管理機制和合成作戰快速響應機制,切實提高安全防範和執法規範化水平。

要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全面應用電子卷宗、電子筆錄,加快遠程提訊系統落地應用,積極推進政法大數據平臺建設,促進政法部門信息共享應用。改進執法監督方式,要將傳統的人工執法監督轉變為智能執法監督,將原來對執法案件關鍵點的監督轉變為對執法全流程的監督,將過去對案件辦理質量的監督轉變為對全部執法行為的監督,實現對執法信息的共享、分析、統計、預警、輔助決策的深度應用。

來源 德州公安融媒體中心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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