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下)

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

调研督导

西安市法院杜豫苏副院长到阎良法院调研督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和“双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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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豫苏一行到阎良法院调研督导民事诉讼繁简程序分流改革试点和“双进”专项工作,并与阎良法院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市委第三督导组来阎良法院检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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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西安市委第三督导组副组长、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梁根科带领督导组一行七人到阎良法院,采取实地查看、面对面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检查工作。

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成哲调研督导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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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下午,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成哲、执行局督导科科长李森一行到阎良法院督导执行工作,阎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李哲,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吴金燕以及执行干警代表参加了会议。

市法院政治部主任调研阎良法院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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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下午,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晓宇一行到阎良法院调研队伍建设工作,与阎良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市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张贵华等陪同调研。

邓主任一行实地查看了阎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家事调解室,对繁简分流、家事调解改革进行了了解。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阎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就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特别是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简要汇报。在听取汇报后,邓晓宇主任对阎良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阎良法院法官干警能够克服案多人少不利因素,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狠抓执法办案,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提升。希望阎良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各级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将队伍建设作为战略工程紧抓不放、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结合阎良法院特点,以小法院谋大作为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鲁南带队到阎良法院调研指导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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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5日,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鲁南带队来到阎良,现场座谈、现场办公,就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案件实地调研指导,解企业之困,排业主之忧。阎良法院党组成员李哲、执行局局长吴金燕等陪同调研座谈。

涉案地产项目位于阎良航空基地,2014年因房地产市场低迷、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而烂尾。并因拖欠工程款、未能按时交房引发群体性诉讼案件,随后进入执行阶段。该批案件,一部分由西安中院立案执行,一部分由阎良法院立案执行。期间因涉事企业申请破产而一度中止执行。部分业主因长期未能交房或收到退款赔偿款积怨较大,并多次到法院和基地管委会反映问题。为此,阎良法院在安抚涉案业主情绪的同时,积极与基地管委会联系,并由基地住建局牵头,协调涉案地产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阎良法院院长督导承包路段“路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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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院长王育龙来到承包路段督导城市治理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履行“路长制”工作要求,实地查看创文工作落实情况。区委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等二级路长单位有关领导陪同。

繁简分流

“电子送达+云端庭审”跑出结案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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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来说,如何让司法活动走向云端,才能最大限度地践行司法为民、便民的宗旨。日前,阎良法院便利用“电子送达+云端庭审”的方式成功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从立案到审结仅仅过去了六天。

人工智能助小额诉讼提速 开庭当日被告付款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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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繁简分流工作的日趋推进,小额诉讼案件的适用也逐渐普及,小额诉讼具有便简易、高效、便捷的特点,小额诉讼的适用有利于迅速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

王小欢拖欠意意租车公司的租车费3000元已经三年,意意出租车曾起诉过两次均因无法向王小欢送达而选择撤诉,后意意租车公司于2020年9月又将王小欢诉至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经传统的送达方式均无法向王小欢送达。此时伴随着电子送达平台的投入使用,书记员便尝试借助电子送达平台送达,结果送达平台向案件管理系统反馈了王小欢的三个手机号码,而通过拨打其中一个电话号码便迅速联系上王小欢本人,在向王小欢送达开庭传票和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后,在开庭当日却未等来王小欢的身影,但王小欢通过电话向法官表明自己愿意支付3000元,通过微信视频确认双方身份后,王小欢随即向意意通过微信转账3000元,双方案结事了。

人工智能和小额诉讼的结合,不仅高效解决送达问题,更能定纷止争,维护和谐的经济社会秩序。

召开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及“双进”工作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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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阎良法院党组召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及“双进”专项工作促进会,就如何落实市中院杜豫苏副院长督导检查提出的问题,提升促进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和“双进”专项工作的进行专题研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主持,承担相关工作的庭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网购买家:赔我一元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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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便捷的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乐于选择的消费方式,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随之而来的风险。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网购案件逐渐在民事案件中占据重要位置。近日,阎良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网购纠纷。

2020年4月,张勇(化名)在拼多多购物平台上某电子销售店铺购买了电动车提速电容,收到产品后张勇就开始使用。还没来得及享受网购带来的快捷与便利,在使用不到两个月时间,电容就导致电瓶变形报废。为此,张勇多次与店铺经营者沟通,但双方对质量问题争执不下,张勇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电瓶损失,并主张1元精神损害金。

阎良法院受理后,因该案标的额不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关系清楚,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小额诉讼程序。考虑到店铺经营者来自外省,为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征求原、被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利用送达平台等方式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通过云端面对面地释法析理,引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共赔偿张勇1000元并当场履行。

“没想到我们能足不出户地参加诉讼,更没想到能这么快化解纠纷,谢谢阎良法院,这下我可以安心经营了。”案件处理完后,店铺经营者这样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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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当事人权利,提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质效,根据最高法院工作要求,我院近期圆满完成最高法院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目的地集中打印邮寄送达”测试、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演练工作。

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和具体方案,接到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要求诉讼服务中心专人负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完成最高院的各项工作要求。为保证统一演练的顺利进行,诉讼服务中心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学习操作手册、熟悉演练流程、准备演练材料,积极向其他法院请教学习。通过精心准备,我院分别于8月17日完成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目的地集中打印邮寄送达”测试,9月10完成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测试,9月25日完成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演练。

立案庭进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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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效,促进广大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调解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9月28日下午,阎良法院立案庭干警前往新华路街道办,为该街道办20余名网格员进行矛盾纠纷化解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党建动态

重温历史、不忘初心,庆祝建党99周年主题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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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5月,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一文中提出:“今年七月一日,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十七周年纪念日”。这是中央领导同志第一次明确提出“七一”是党的诞生纪念日。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警忠党爱国热情,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阎良区人民法院党总支部精心策划开展主题为“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牢记法官干警初心使命”的系列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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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员还前往杨震纪念馆接受廉政教育,在整个参观的过程中,认真聆听了讲解员的讲解,仔细观看了“四知堂”“清风廊”“正气厅”、杨氏群英谱、百名清官廉吏图谱等历史资料和实物,通过文字、图片及现代幻影成像技术,了解了杨震清廉为官的感人事迹,特别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四知典故,党员干警纷纷表示要学习杨震清廉为官,心系天下的高尚情操,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时时“自省、自警、自戒”,勤勉务实,廉洁从政,营造全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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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结束后,阎良法院党总支对张善荣等4名优秀共产党员,王帅等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第二、第四党支部进行了表彰,紧接着各优秀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他们将以优秀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精益再求精、刻苦再钻研、砥砺再奋进,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优秀率带作用。

“七一”前夕慰问老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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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第99周年之际,为了让老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阎良法院院领导走访了20多名老党员,向他们表达了节日的问候与祝福,汇报了法院近来的工作情况,并给送去了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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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为老党员送去了米、油、蛋、奶等慰问品以及法院新一年的《小案例大法律—阎良法院在说法》宣传册。谈心交流同时,关切地询问老党员们近来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向他们介绍了近年法院取得的各项荣誉及工作进展,并对他们曾经的付出和贡献,由衷的表示感谢。老党员们都表示感谢党组织关心和挂念,现在虽然已经退休,但是对阎良法院的情况都十分关注,经常可以通过手机、报纸等方式了解到法院的工作动态,看到阎良法院近年来取得成绩,感到十分欣慰,他们将牢记共产党员身份,永葆初心使命。

“弘扬延安精神 净化政治生态”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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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下午,阎良法院组织召开“弘扬延安精神 净化政治生态” 专题研讨交流会,院处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陕西省委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和《西安市委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参会领导分别围绕学习内容做了交流发言。

专题宣讲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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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推动全会精神在阎良法院落地生根,用全会精神动员干警只争朝夕、真抓实干,7月31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为院班子成员作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专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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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王育龙院长从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牢牢把握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五项要求”,推动陕西新时代各项工作取得新气象新作为、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等四个方面,结合阎良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对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宣讲。王育龙院长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全会精神的热潮,分层次分部门深入宣讲,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法院干警,让干警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行,并将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与当前法院各项工作相结合,找准切入点和契合点,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法院审判工作做好,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审判任务。

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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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交流会,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行了专题学习。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主持会议,全体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篇目的学习心得进行了充分交流。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从根本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深悟透、转化学习成效上下功夫。

考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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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在银川市参加《中国审判》杂志社宣传通联片区座谈会之际,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于9月25日上午,前往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学习,贺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龙陪同。

不忘历史缅怀先烈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为祭奠烈士英灵,缅怀英雄事迹,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党爱国、干事创业热情,9月30日上午,阎良区举行烈士公祭活动,全体区级领导、中国飞行试验研究所、中国空军试飞局、现役军人代表、烈士家属和中小学生代表等近400人参加活动。阎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参加公祭活动并向烈士墓碑献花。

上午9点30分,王育龙院长与全体参加公祭人员一起奏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向烈士纪念碑三鞠躬行礼。随后,全体人员向英勇牺牲的烈士默哀、献花,寄托哀思,表达缅怀之情。

扫黑除恶

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等7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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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上午,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等7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阎良区扫黑办、经开区扫黑办、公安经开分局部分工作人员及群众、家属代表参与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8年期间,以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甲(另案处理)父子2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被告人王某某担任西安市未央区草滩镇草一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和影响力,以其所开办的三园集团和其子王某甲经营的西安三园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园混凝土公司)为依托,先后纠集被告人李某某、韩某、郭某、胡某、任某某、潘某某,以“草一村”或“三园集团”、“秦大公司”为名义,派驻人员进驻工地,通过监视施工、言语警告、阻拦施工、停工停供等“软暴力”手段,先后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以达到控制草一村回迁项目雅荷盛世名城工程及独霸、垄断草一村周边建筑工程商砼、塔吊供应,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严重扰乱了当地建筑工程领域生产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建议以强迫交易等3项罪名对被告人王某某及其他7名被告人追究责任,予以严惩。

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阎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上对该案的审理进行指导部署,决定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振虎、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宁及审判员刘江涛组成合议庭,制订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并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对被告人采取了严密的防护措施;庭审安排三名医护人员全程待命,负责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或其他人员可能发生的突发疾病的临场救治,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合议庭在开庭前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本案的程序性问题及可能影响庭审进程的事项进行了协商安排,为开庭做好了各项准备。庭审当日,阎良法院通过院官方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阎良区电视台对庭审进行了报道。庭审从25日上午9时30分开始,中午短暂休息后,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许,历时7个小时左右。庭审结束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大力支持异地调警,全力保障我市涉黑涉恶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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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今年是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随着西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一些大案要案相继侦结,等待黑恶势力被告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但,此类案件往往错综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案件审理面临安检、押解、看守、值庭等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难题。

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自今年6月以来,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阎良法院共计3次接到市中院异地调警指令,都是关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庭审用警。接到指令后,阎良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哲指示院法警大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法警大队大队长杨博要求大队全体干警大力配合,全力保障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廉政教育

举行专家咨询员、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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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促进法院司法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党风廉政建设,助推阎良法院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的发展,7月16日下午,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举行专家咨询员、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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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阎良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西安市阎良区纪委转发市纪委办公厅《关于3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的通报》,并听取了区法院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院党组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组织学习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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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阎良区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精神,2020年8月12日下午,阎良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资料.

监察科负责人组织大家学习《警示教育资料》。

全体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观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更为进一步推动全区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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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夏秋交替季节,天干物燥,正是各类火灾高发期,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院干警的消防安全观念,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2020年9月11日下午阎良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邀请辖区内的专业消防人员为全院干警进行了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

演练前,专业消防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给干警们做了讲解,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火灾的危害、介绍了档案室、计算机室等重点防火区域如何做好防火措施和火灾中怎样自救逃生及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毯、防烟雾面具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培训内容密切结合法院工作环境。理论培训完毕后,消防人员带领干警来到立体车库东侧,燃起火堆,指导干警实际演练操作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训练,通过现场演练和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灭火器使全院干警增强了消防器材的操作技能,提高了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降低了事故危害,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安全、健康、有序的开展。

荣誉展示

勇立潮头,奋楫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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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给2019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的决定》发布,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继2017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后,再次荣立集体二等功,这是西安地区唯一获记集体二等功的基层人民法院,同时也是阎良法院建院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自2017年起,阎良法院就确立了“忠诚团结、服务大局、责任担当、廉洁高效”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服务发展大局,履行审判职能,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在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中一直名列前茅,连续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阎良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19年陕西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8.33%,位列全市法院系统第一。

我院荣获最高法院审判2020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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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杂志社宣传通联片区座谈会召开,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荣获2020年度宣传报道、通联发行工作先进集体。

阎良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高司法宣传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中心工作和阎良法院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司法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司法新闻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阎良法院干警撰写论文获第32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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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送爽,丹桂飘香,9月27日至29日,在英雄城市——武汉,隆重召开了第三十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本次会议在全国抗击疫情取得阶段性胜利的背景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全民抗疫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为主题。来自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的200余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西安市参与代表由市法学会秘书长程晓平带队,一行8人参加此次论坛。本届论坛由武汉市法学会承办,共征集到论文2942篇,经各副省级城市初审,推荐参加终评的论文312篇。经评审,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院长王育龙、法官助理马笑啸撰写的文章获得优秀奖。

阎良法院和法官干警在全区政法工作会上喜获多项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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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下午,西安市阎良区2020年政法工作会召开,阎良区人民法院喜获多项表彰:被区委、区政府授予2019年度优秀侦办案件先进集体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被授予2019年度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另有丁琼琼、李子、张素粉、阮建锋、项军、刘江涛等六名法官被授予政法先进个人

执行工作载誉归 破解“执难”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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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16年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表现突出的法院进行了表彰,阎良法院被授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年来,阎良法院执行局共计受理执行案件近5000件,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累计结案标的额近10亿元,实结率达80%以上 ,通过内外结合,多点发力,组合出击的方式,努力兑现申请人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了阎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次次突破。

卖房还债坚守三年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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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上午,王丽(化名)将一面写有“热情为民司法,公平公道正义”的锦旗送到了阎良法院执行局,“我由衷地对您的付出表示感谢,我知道你们为了我的案子操尽了心…”王丽面对法官激动地说。

刘莉、王帅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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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阎良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抗疫优秀志愿者、优秀党日活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文件精神,阎良法院刘莉同志荣获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王帅同志荣获区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教师节特辑

曾经的他们

站三尺讲台,凭三寸舌、三寸笔,育三千桃李;

今日的他们

执一柄法槌,捧一颗心、一寸真,守一方公义;


“教师”和“法官”看似毫无关联的两个职业。身后都有幸福、光荣,更有艰辛、付出。他们从讲台到“法台”,从人民教师到法官干警,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奉献担当。


阎良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丁振虎

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下)

阎良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韩福海

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下)

阎良法院政治部干警 刘君玲

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下)

阎良法院执行局干警 王辉

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下)

中秋国庆特辑

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下)


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下)


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工作回顾(下)

中秋节,一个中国传统的节日,是全国家人团圆的节日。

国庆节,更是一个我们自己国家的节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传统节日,是我们每个中国人民骄傲的节日。

因此当2020年的中秋遇上国庆,月圆人团圆,举家共赏月,亲朋齐相聚。今年的十一必定是阖家欢乐,举国同庆。若把他们的名字放在一起,便可以叫做中国结!

每十九年左右中秋节和国庆节会重合一次,为了庆祝今年不平凡的一年,不平凡的一次节日重合,阎良法院特此做了一次节日特辑。

大街小巷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今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小编一路走着,一路享受着这节日的氛围,看,小朋友举着红旗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看,小情侣拿着月饼准备与家人团聚,看,大爷大妈坐在门口期待着什么,大爷说已经几年没见过孩子们了,说孩子们打电话说今年一定回来陪我们过中秋,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特殊的节日,阎良法院与您一起庆中秋,同时与祖国一起迎华诞,中秋国庆结连理,一节更比一节喜。

最后,阎良法院全体干警祝福祖国繁荣昌盛!祝愿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团圆!


编辑:孙钰颖

责编:郑黎波

总编辑: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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