躬耕地之争丨功盖三分君臣会,篇名最宜《草庐对》

原标题:“草庐对策”用哪一个篇名好?——兼与人民教育岀版社商榷

(文/石小生)

躬耕地之争丨功盖三分君臣会,篇名最宜《草庐对》

“对”,一般人多认为即对策,古代臣子回答君王所问的政治、军事、经济方面的策略叫“对策”。但襄阳学者余鹏飞先生则认为:所谓“对”,是指“对答”而不是“对策”。因为“对策”既是一种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文体。就文体而言有两种含义,一是“对策”属于“议政”、“奏议”,是臣下告君之辞;二是皇帝发策,对者陈其所见。当时刘备还未立国,不是什么君王,诸葛亮只是回答刘备提出的问题,所以陈寿只写出“亮答曰”三个字。两种见解中,我认为余先生的解释更准确些。不过这不是本文讨论的要点,姑且从众,暂用“对策”一词。

“草庐对策”讲的是东汉建安十二年(207),刘备为兴复汉室,广揽人才,徐庶在新野把诸葛亮推荐给刘备,刘备先后三顾茅庐,第三次见到诸葛亮时,刘备向诸葛亮征询兴复汉室大计,诸葛亮对当时天下大势作了精辟分析,指出了刘备唯一可行之路的一次对话。这次对话,见于陈寿的《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中的一段记载:

时先主屯新野。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谓先主曰:“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先主曰:“君与俱来。”庶曰:“此人可就见,不可屈致也。将军宜枉驾顾之。”

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因屏人曰:“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主上蒙尘。孤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遂用猖蹶,至于今日。然志犹未已,君谓计将安出?”

亮答曰:“自董卓已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而众寡。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暗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著于四海,总揽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先主曰:“善!”于是与亮情好日密。关羽、张飞等不悦,先主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愿诸君勿复言。”羽、飞乃止。

躬耕地之争丨功盖三分君臣会,篇名最宜《草庐对》

关于“对策”的地点,《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文中未加注明,但随后陈寿在该传中又收录有诸葛亮的《出师表》,其中语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三顾臣于草庐之中”。点明了刘备见亮的地点是“草庐”,而“草庐”的地点就在诸葛亮的躬耕之地“南阳”,也就是说,“草庐对策”的地点和“躬耕南阳”的地点是一致的。

按古人为文,一般都不加标题,有些古文标题往往为后人所加。同在《三国志》中收录的曹操在酸枣所作的对策,鲁肃为孙权所作的对策,毛玠为曹操所作的对策,沮授为袁绍所作的对策,甘宁为孙权所作的对策都没有篇名。《蜀记》所收李兴为诸葛亮故宅所作之文,原先也没有篇名,后来出现的《诸葛亮故宅铭》、《祭诸葛丞相文》、《宅铭》等都是后人所加,故出现几种不同标题也就不足为怪了。陈寿在写《三国志》时收入的这番对话同其他对策一样,本来也是无题目的。

清代初年,毛宗岗评刻《三国演义》,在整顿回目时,于第三十八回编入了草庐对话的内容,并且采用了“定三分隆中决策”的回目。尽管如此,毛评本《三国演义》仍未出现《隆中对》的篇名,并且在四次提及隆中的同时,先后九次提到诸葛亮和三顾茅庐在“南阳”,八次提到“卧龙冈”,如“南阳卧龙有大志,腹内雄兵分正奇;只因徐庶临行语,茅庐三顾心相知”;“南阳三顾情何深,卧龙一见分寰宇”之句。这样,《三国演义》中就出现了“襄阳隆中对策”和“南阳草庐对策”两种明显不同的、相互矛盾的说法。我们知道,明清两代是诸葛亮躬耕地之争日趋激烈之际,《三国演义》采用这样的写法,明显是在和稀泥,两说并列、兼收并蓄。对这个问题,我在前一篇论及《三国演义》的文章里已有详细的论述,不再赘述。

据余鹏飞先生考证和查阅《四书全库》得知,第一个将该“对答”单独列出,并冠以《隆中对》篇名的是康熙九年(1670)进士、文渊阁学士李光地(1642~1718)在其所编的《榕村语录》文集中。其后,内阁学识、礼部侍郎、进士蔡世远(1682~1733)在《古文雅正》,礼部侍郎、进士卞永誉在《书画汇考》,雍正年间进士雷宏(1697~1769)在《读书偶记》等文集中都将“对答”冠以《农中对》篇名(《农中对》的篇名是第一次听到,不知是否有误,此为原文照录)。此外,清嘉庆年间进士张澍(1776~1848)在所编《诸葛忠武侯文集》中,将“对答”冠以《草庐对》篇名。(另外,据其他专家考证,《隆中对》篇名还出现在清人汪敬堂编辑的《古文喈风》中)两个篇名虽都出现于清代,但以《隆中对》篇名为最早,文集最多,而冠以《草庐对》篇名不仅时间较晚,而且只出现在张澍的一部文集里(见《襄樊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而同期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成书的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古文观止》,仅选取了诸葛亮的前后《出师表》,舍弃了“草庐对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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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在有清一代,就同时出现了一篇文章,《隆中对》、《草庐对》、《农中对》三个篇名的局面。这种情况本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第一,当时全国没有一个国家认定的权威编辑机构,文人编书采用什么样的内容、名称均为个人的认知和兴趣,就像我们今天两说学者写文章一样,你说你的,我说我的,纯属个人行为,于他人无碍,与大局无碍,也与诸葛亮躬耕地之争的认定无碍。但是,张澍编辑《诸葛忠武侯文集》无疑是这几部文集中与诸葛亮关系最为密切的,最为权威的,他把“对策”用《草庐对》的题目收入诸葛亮的专集之中,说明张澍认为《草庐对》的篇名最为确切。他根据东晋史学家常璩的《华阳国志》记,对此作了详尽的说明。我们今天看到的《诸葛亮集》将《草庐对》列为卷首第一篇,就是中华书局编辑部于1960年8月出版时,根据清人张澍的《诸葛忠武侯文集》并尊依陈寿原著《诸葛亮集》而整理点校的。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教材时,曾以《隆中对》之名将其编入过教材。1980年江夏编写的中学教材中,此对答的题目虽为《隆中对》,但为了避免误解,编者特意加了注解:“在有的课本上,使用的是《草庐对》”。这个时期,南阳方面对此并没有太过激烈的反应,也可能他们认为,有“躬耕于南阳”足矣,后人为“草庐对策”加上不同的篇名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更何况那时人们普遍都很老实,没有上级的指示一般不会向位于北京的国家权威部门提意见的,而且1988年为减轻学生文言文负担,《隆中对》又被从教材中取消,这些事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

可是到了1989年,邮电部决定发行《三国演义》特种邮票第二组,包括一枚小型张“隆中对”, 而此时我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都已被各级政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三国演义》特种邮票的发行无意中触动了襄樊和南阳的历史旧怨,于是两地开始激烈争夺该组邮票的首发地,“邮票事件”由此爆发。1989年4月,在全国颇有影响的《集邮》杂志上,发表了襄樊同志撰写的《三顾茅庐发生在襄阳隆中》的文章,称“三顾茅庐”历史事件“是发生在襄阳隆中”,《三国演义》记述这一历史事件的“发生地与历史典籍的记载是完全一致的……郭沫若同志生前为襄阳隆中题写‘诸葛草庐’,而只为南阳卧龙岗题写‘武侯祠’。可见郭老对诸葛亮故居遗址性建筑和武侯祠纪念性建筑是分得很清楚的。”1989年10月,《集邮》杂志10月号上,又发表了持“南阳说”的《三顾茅庐不发生在襄阳隆中》一文,这篇文章一方面针对襄樊同志文章中的不实之词给以反驳,另一方面引用了大量的历史文献证明“草庐”在南阳,其中包括1975年中华地图学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东汉时今隆中之地属南郡而不属南阳郡的画法。认一为如果增加小型张的话,应将“隆中对”更名为“草庐对”以符合诸葛亮自言“三顾臣于草庐之中”。至于将郭沫若的墨迹作为襄阳说的依据更是错误,因为郭沫若生前不仅于1959年为南阳题写“武侯祠”,而且在1973年又特为南阳卧龙岗题写了“诸葛草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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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襄樊方面认为,要想使邮票问题顺利解决,应迅速对历史疑案结论。于是襄樊有关方面全力以赴,先后于1989年12月6日、13日,1990年3月15日,4月14日分别在武汉、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密集召集有关人士举行诸葛亮躬耕地座谈会。“不出意外”,其“结论”就是与会学者“一致认为”诸葛亮躬耕于襄阳隆中。其中在1990年3月15日的上海会议上,当代著名历史学家、复旦大学教授谭其骧发表了“声明”,说1975年由他主编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东汉部分有关南阳郡与南郡的分界“是有差错的,以后再版时要修改”。谭还为襄樊方面题词:“诸葛亮躬耕于南阳郡邓县之隆中,在今襄阳城西二十里……”襄樊方面旋即将题词悬挂于隆中武侯祠。对于襄樊同志组织的上述一系列“论证”,国内外有数十家报刊杂志对会议及其“论据”进行了不同角度的报道、转摘。一时间,诸葛亮躬耕地问题在全国沸沸扬扬。

由于邮票发行的问题使“南阳说”与“襄阳说”剑拔弩张,给邮票发行部门列出了一道难解的“方程式”……两地的文物、宣传、邮电部门都卷入了这场论争。可能是出于无奈,邮电部最终取消了“隆中对”小型张的发行,决定《三国演义》系列邮票第二组的发行日期为1990年12月10日,首发仪式南襄两地均可自办。

至此,历史上南、襄两地第一次有关“三顾茅庐”和“诸葛亮躬耕地”的公开争辩,以没有结论的平局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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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邮票发行上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襄樊有关方面于2001年又开始运作1988年取消的《隆中对》复出教材的工作,襄阳市主要领导一年之内五上北京,经过大量坚持不懈的“努力”,200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初中语文教材重新收录了已经删除十余年的《隆中对》,其中加注称:“隆中,山名,在现在的湖北襄樊。”同时,在《出师表》中对“南阳”一词注解为:“南阳,郡名,在现在的湖北襄樊一带。”依据课本,这样理解“顺理成章”地认为《隆中对》是诸葛亮与刘备在隆中的谈话,南阳又在襄阳,不言而喻,诸葛亮躬耕地就在襄阳了!

对此,《襄樊日报》报道说:“消息传出,襄樊人欢欣鼓舞。他们说:‘当我们孩子长大后,就不会再有襄阳、南阳之争了,毕竟教科书已把这件事情说得很明白了。’”与此同时,部分学者也说了一些较为“刺激”的话语,如:“历史史籍文献记载诸葛亮躬耕隐居之地在襄阳隆中是始终一致的”,“诸葛亮躬耕地望问题,在古今中外史学界,是一个没有任何疑义的问题”,“只要是学过历史的,都会说诸葛亮躬耕地问题历史上没有悬案”,“史学界除了南阳都认为诸葛亮躬耕于隆中”,“现在一些人不懂装懂,非要认为那个南阳就是今天这个南阳”等等。

此举再次强烈刺激了南阳上下,“教科书事件”爆发,南阳市方面甚至举行了万人签名的抗议活动。许多南阳人把电话打到了教育部和人民教育出版社提出质疑:一本教科书凭什么就把有着数千年文明史的南阳“割”给了襄樊?教育部和人民教育出版社有什么权力给争论了数千年的诸葛亮躬耕地之争作出裁决?这种取悦襄樊人民而伤害南阳人民的做法究竟是如何出炉的?至此,南、襄两地“草庐”和“躬耕地”之争等一系列问题在全国彻底公开化。南阳方面认为,这样的注释严重违背了刘备与诸葛亮是在“南阳”、“草庐”晤面的历史事实,而堂堂的南阳大郡怎么会在“湖北襄樊一带”呢?诸葛亮躬耕地之争,关系到两地旅游、产品开发等一系列问题,作为教材应当稳妥慎重,尽量避开有争议的问题,不然就会给老师授课和学生学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使本在史学界尚无定论的学术问题在不是解决历史悬案的中学教材中解决了的错觉,严重地阻碍了诸葛亮躬耕地正常的学术探讨。更为严重的是,将对中学生产生误导作用。关于诸葛亮躬耕地之争,南阳与襄阳争论了上千年,至今没有定论,作为教科书,也没有必要去下这个结论,事实上也无权给其下结论。南阳方面认为,正确的注释应该是:“南阳,郡名,郡治在宛县,即今南阳市中心城区。”同时再次建议将教科书中的《隆中对》改名为《草庐对》,这样,就可以避免了上述麻烦,不会给任何一方造成不快,更重要的是更加符合历史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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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问题,一些外地媒体也认为:“原本于1988年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删掉的《隆中对》重回义务教育课本,并对‘隆中’作出有利于襄樊的注解,这个文本,被指是襄樊市市长为发展旅游业所做的一次‘危机公关’。设想,若地方争名之战已经发展到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影响文化发展和教育设计,纵然有扩大影响的效果,但却是以阻碍文化发展和混淆视听、给孩子和未来人类认识造成一种不可弥补的认识误差为代价,此种不科学态度危害甚大。”当时在杭州忙于编剧《红顶商人》的二月河很关注教科书注释一事和新一轮的诸葛亮躬耕地之争,他对南阳社会各界要求纠正教科书错误的呼声表示支持。他说:“历史不是一团泥巴,谁想捏个啥样是啥样;历史也不是属于有钱人的,历史是属于人民的。”二月河相信,真理总能越辩越明,他对某些地方欲盖弥彰的做法很不以为然。他说:“没有定论的东西,却在那里欣喜若狂,本身就是一件很滑稽的事。”

襄樊学术界得悉这些情况后也组织了座谈。2003年8月29日《襄樊晚报》以《又把定论当悬案》为题介绍了襄樊学者们的看法,对南阳方面的一些说法进行了批驳。并且一致认为教材原来对“南阳”一词的注释的确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但南阳说两地的争论有千年之久是不对的,实际上宋以前并没有争论。至于用《隆中对》还是用《草庐对》作篇名的问题,也一致认为两个篇名都可以用,但用《隆中对》比用《草庐对》更为科学和准确。“襄阳说”的观点还认为,可以这样说,《隆中对》就是隆中里的《草庐对》,《草庐对》就是草庐里的《隆中对》。随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将原来的注释又改为:“南阳,地名,诸葛亮隐居的隆中,在东汉时属南阳郡”。对这一改动,南阳方面认为实际上仍然是肯定了“襄阳说”的“诸葛亮躬耕于隆中”说法,是“换汤不换药”,仍不符合历史事实。

对此问题,湖北学者贺亚先先生认为:

东汉末年,刘备为兴复汉室广揽人才。徐庶把诸葛亮推荐给刘备,刘备先后三顾茅庐,第三次见到诸葛亮时,刘备向诸葛亮征询兴复汉室大计。诸葛亮对当时天下大势作了精辟的分析,指出了刘备惟一可行之路,这次谈话,最早见于西晋陈寿的《三国志》。这篇著名的对策新中国建立后一直被选进中学语文课本,题目为《隆中对》。这篇文章对后世人们的精神、智慧的启迪是不可低估的,是极为理想的中学文言文教材,但是,给这篇对策加上这样一个题目是不妥当的,正确的题目应是《草庐对》。

躬耕地之争丨功盖三分君臣会,篇名最宜《草庐对》

隆中是一地名,指今湖北襄樊市西南20里,汉水南边的隆中山。当年诸葛亮是不是躬耕于此,史书记载并不一致,当今史学界争论更加激烈。一种意见认为在隆中,一说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岗。而诸葛亮躬耕地之争又关系到两地旅游、产品开发等一系列问题。作为教材应当稳妥慎重,尽量避开有争议的问题,不然就会给老师授课和学生学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改名为《草庐对》就避免了上述麻烦,不会给任何一方造成不快。而更重要的是更加符合历史的实际。

诸葛亮《前出师表》亦收入今日高中语文课本。将《隆中对》改名《草庐对》后,两篇文章的对策地点就会统一起来,不致前言隆中,后指南阳,前后矛盾,让人费解。而古人对此问题比较慎重。宋司马光作《资治通鉴》时只是说“备由是诣亮,凡三往,乃见,因屏人曰”,未言见于隆中或南阳。宋《三国志文类》录此文时题为《诸葛亮对先主问计》,仍未指出问计地点。所以,题为《草庐对》符合原著精神、又比较科学、不涉及学术意见分歧,建议审订教材的同志在重订再版时把题目《隆中对》,改正为《草庐对》(原载《诸葛亮躬耕地新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总之,从我不厌其烦地引用的以上资料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草庐对策”原先是没有篇名的。

二,“草庐对策”的地点就是诸葛亮的躬耕地“南阳”,而“南阳”何指,目前尚没有结论。

三,《隆中对》和《草庐对》的篇名都是后人所加,出现的时间约在清代。

四,南阳方面认为片面的将“草庐对策”在教科书中定为《隆中对》,不符合历史事实,伤害了南阳人民的感情,应当改为《草庐对》。

五,襄阳学者认为,“两个篇名都可以用,但用《隆中对》比用《草庐对》更为科学和准确” 。

六,既然如此,用《隆中对》的篇名就是“零和博弈”,必定会伤害南阳一千万人民的感情。而用《草庐对》的篇名,则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起码目前谁的心也不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赢”结局。大家都知道,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打了几十年的仗,对立了半个多世纪,还能达成一个“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我们毗邻的两个兄弟市为什么不能“草庐各表”呢?“草庐”就是目前双方的“最大公约数”,是双方都认可的“共识”。我不明白,人民教育出版社干嘛要一根筋扭到低,非要跟一千万南阳人民甚至近亿河南人民过不去?用《草庐对》有错吗?目前双方都说没错,多好,谁也不得罪。那用《隆中对》有错吗?答案是有可能有错,还让那么多的人骂你,多不合算。当然,是否有错还需要历史来检验,并非一个人或人民教育出版社说了就算的。就这么简单的一个命题,放在谁身上都会很明白的,为什么解决不了?是不是其中有什么“猫腻”?

重申一下我以前讲过的观点:“南阳说”在“教科书”的问题上如此认真并非无理取闹,其论据并非空穴来风。唐代诗人孟浩然是襄阳人,南阳人没有去争,但对他同样景仰,同样尊重。张衡是南阳人,襄阳人也没有去争,但景仰和尊重如同南阳人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史书中记载他们的事迹清晰、准确,没有相互矛盾之处,所以不争。而诸葛亮躬耕地之所以争,除了史书记载过于简单,后人莫衷一是等原因之外,某些学术权威部门偏听偏信,厚此薄彼也是原因之一。河南著名学者袁祖亮先生曾说:“定论不定论应该让历史来检查,这么武断的说定论是不恰当的,究竟是怎么回事让历史去做结论。我们现在能见到的资料,也是历史上文人学者所见到的,人家就没有下定论,我们现在能定论吗?日后也许还会有许多历史资料被发现,现在即便是某一个大家去做结论,我看也未必能定论。”

躬耕地之争丨功盖三分君臣会,篇名最宜《草庐对》

但在当前,却是某些学术权威部门非要在诸葛亮躬耕地问题上做一个非此即彼的了断,这也是我们非争不可的原因。“襄阳说”的学者怎么说我们其实是不太在乎的,言论自由吗,但某些面向全国的权威出版物的说法我们一定要争,这不仅是对南阳人民负责,也是对历史负责。我在此郑重提出,这些权威部门在注释“躬耕南阳”为“隆中”时,将“草庐对策”定名为《隆中对》时,能不能给我们讲出一个让人心服口服的理由?写出一篇(或指定一篇)让“南阳说”无懈可击的文章和答辩?或召开一次让反对者哑口无言的听证会?如果这些做不到或还没有做,那凭什么就在教科书等一系列国家级的出版物上对“躬耕于南阳”做出那么武断的结论?看看一些当代出版物对前、后《出师表》中南阳的注释,前一个“南阳”是隆中,后一个“南阳”是宛城,这是在讥讽我们还是在讥讽诸葛亮?是诸葛亮糊涂弄不清两个“南阳”还是我们的某些学者糊涂弄不清两个“南阳”?这让后代子孙们怎么看我们现在的学识水平?

因此,在目前尚没有定论之前,我个人认为教科书解决诸葛亮躬耕地问题最好的方法是:

一,搁置争议,即对“躬耕于南阳”不做任何解释和注释。其实,古人就是这么做的,没有人在这句话后将此“南阳”注为隆中,连习凿齿、裴松之都没有做的事,我们为什么要做?所以,不注是聪明的,是尊重历史的。不注,读者和两地人民私下里爱怎么解释“南阳”就怎么解释“南阳”,爱怎么解释“草庐”就怎么解释“草庐”,何乐而不为?

二,回避矛盾。在“躬耕于南阳”后只注“南阳,东汉郡名,郡治宛县。辖境包括今河南省西南和湖北省西北的部分地区。”将《隆中对》改为《草庐对》。这都不会有任何问题,谁能说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三,两说兼收。这也是中国史学界的一个传统。在教科书注释“南阳,地名,诸葛亮隐居的隆中,在东汉时属南阳郡”的后面加上一句“另说诸葛亮躬耕地在今南阳市西卧龙岗。”在《隆中对》后注:“《三国志》原无篇名,《隆中对》篇名为清代所加,同时出现的另一个篇名为《草庐对》。”这样的注释,两地人民或许(暂时)不会再说什么了吧,但后遗症较大,两说之争不会就此平息的。但不管怎么说,两说兼收也是一个进步。

所以,我们真诚地希望人民教育出版社在这个问题上能明智些,能尊重历史,化解矛盾,共建“和谐社会”!

(写于2011年2月27日)

注:零和博弈又称零和游戏,与非零和博弈相对,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属非合作博弈,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也可以说: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二者的大小完全相等,因而双方都想尽一切办法以实现损人利己。零和博弈的结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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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网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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