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訌”中的新潮能源

提交臨時提案、喊話管理層……新潮能源(600777)中小股東的一系列行為最終引來了監管層的關注。4月19日晚間,上交所就上述事項向新潮能源下發了監管工作函。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由於對公司戰略發展方向產生重大分歧,新潮能源中小股東與管理層內訌已久。如今,隨著公司第十屆董事會任期將屆滿,股東大會召開在即,新潮能源中小股東提交臨時提案,欲重新奪權。但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臨時提案尚未遞交股東大會,這也意味著新潮能源中小股東能否與管理層正面較量還未可知。

“內訌”中的新潮能源

圖片來自東方財富數據

中小股東喊話管理層

一份中小股東提交的臨時提案將新潮能源內鬥再度搬上臺面,4月18日金志昌盛等中小股東更是喊話新潮能源管理層,要求保障投資人權益。受上述事件影響,新潮能源在4月19日晚間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

隨著公司第十屆董事會任期將屆滿,新潮能源中小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內鬥再度出現在公眾視野。4月17日,新潮能源發佈了一則“關於股東提請增加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公告”,稱公司股東金志昌盛、綿陽泰合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上海關山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杭州鴻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四家單位(以下簡稱“提案人”)提議選舉劉魁、謝力、張飛、傅斌等8人為公司董事候選人。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提案人給出的提案名單與新潮能源4月10日披露的候選人名單大相徑庭,這也意味著新潮能源內鬥正式打響。據瞭解,新潮能源目前無控股股東、實控人,公司股東持股比例較為分散,劉柯系公司董事長,未持有股份。

在臨時提案披露後,提案人之一金志昌盛就在4月18日對外發聲並提出了質疑,稱新潮能源將主要信息進行了篡改,在《臨時提案》中,金志昌盛明確說明,是受到了國金陽光的委託。股權關係顯示,國金陽光目前系新潮能源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6.39%。

在臨時提案、中小股東發聲的影響下,上交所4月19日晚間向新潮能源下發監管工作函,其中要求提案股東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依規行使股東權利,對公司目前治理決策有異議的,應當通過合法、有效的渠道理性表達訴求,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不得不當影響公司正常經營運作。

北京商報記者通過查閱新潮能源此前公告發現,劉柯等人在2018年6月上任公司董事,就係上述提案人提名,但僅時隔四個月,雙方就在2018年10月鬧掰。提名股東與其親手選出的管理層為何反目?這無疑讓市場對新潮能源的內鬥案打上了一個問號。

戰略發展方向產生分歧

此次內鬥的源頭系中小股東與管理層對新潮能源的戰略發展方向產生了嚴重分歧。

據瞭解,新潮能源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氣的勘探、開採及銷售為核心業務的能源企業,主要在美國德克薩斯州二疊紀盆地開展業務。2014年,公司啟動新的發展戰略,先後收購美國德克薩斯州的Crosby郡的常規油田、Howard和Borden郡的頁岩油藏資產,並於2016年底完成境內房地產、建築、電纜、紡織等傳統產業的剝離,成為一個總部位於境內,業務立足北美的能源企業,公司也成為了以頁岩油藏資產為核心資產的上游油氣公司。

新潮能源中小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傅斌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提名股東與劉珂為首的管理層確實產生了諸多分歧,其中最重要的分歧是新潮能源的戰略發展方向。“經過對頁岩油行業的充分了解及對新潮能源現狀的調查分析,提案股東認為頁岩油不適合中國資本市場,高資本開支、高衰減性的頁岩油特性加上新潮能源資本金不足、歷史遺留問題太多等,新潮能源不能繼續往頁岩油發展。”傅斌如是說。

針對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曾聯繫新潮能源現任管理層進行採訪,不過未能獲得回應。

雖然新潮能源中小股東不認可現任管理層的戰略決策,但不可否認的是,自2018年6月劉柯等管理層上任後,新潮能源業績突飛猛進,其中在2018年實現歸屬淨利潤約為6.01億元,同比上漲63.91%;在2019年實現歸屬淨利潤突破10億元大關,約為10.78億元,同比上漲79.37%。

但與公司業績增勢不同,新潮能源股價卻沒有出現大幅上漲。截至4月17日收盤,新潮能源最新股價1.75元/股,總市值119億元,而在劉柯等人上任時公司股價在2.2元/股-2.6元/股之間。投融資專家許小恆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通常情況下,內鬥會導致雙方兩敗俱傷,對上市公司股價也會產生負面效應。

臨時提案尚未提交股東大會

雖然新潮能源中小股東提出了臨時提案進行狙擊,但由於臨時提案尚未遞交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是否能夠與現任管理層正面抗衡還是個未知數。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臨時提案指的是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2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這也意味著想要和劉柯為代表的管理層進行競爭,中小股東的臨時提案需遞交股東大會。

根據新潮能源此前公告,公司將於4月30日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4月16日公司收到了中小股東的臨時提案。截至4月19日,新潮能源董事會收到臨時提案已超2日,但尚未披露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消息。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新潮能源彼時在公告中表示,對提案人提出的《關於增加新潮能源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臨時議案的函》,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採用包括但不限於向上述提案人及其股東(與投資人)、合夥人、代表人、權利人等主體書面詢證等方式對函件真實性、合法性等相關事項進行全面核查,如果符合相關規定,公司將及時發出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公告。針對該事項的核查結果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新潮能源董秘辦公室進行採訪,但未有人接聽。

上交所對新潮能源中小股東提出臨時提案一事也進行了重點關注,在4月19日晚間下發的監管函中就要求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規則,審慎、妥善處理相關股東提請增加臨時提案事項,不得無故設置障礙,保障股東合法依規行使股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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