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根據貴所印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現將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 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賬時間

本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18]1604號文核准,由主承銷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通過貴所繫統採用網上按市值申購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000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為14.33元,共計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2,990.00萬元,扣除券商承銷佣金及保薦費2,800.00萬元(不含稅,其中前期已支付200萬元)後的募集資金為40,390萬元,已由主承銷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8年11月28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其中: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33050166753509001099銀行賬戶20,121.00萬元、中國銀行仙居支行359775443902銀行賬戶8,269.00萬元、中國農業銀行仙居縣支行19945101040048377銀行賬戶6,000.00萬元、中國工商銀行臺州市仙居縣支行1207051129201362812銀行賬戶6,000.00萬元。另扣減招股說明書印刷費、審計費、律師費、評估費和網上發行手續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1,929.19萬元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38,260.81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由其於2018年11月28日出具了《驗資報告》(中匯會驗[2018]4607號)。

(二) 募集金額使用情況和結餘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資金具體使用情況為: (單位:萬元)

本表中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日募集資金專戶餘額與募集資金實際餘額差異為14.36 萬元,系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賬戶支付原應由募集資金專戶支付的發行費用所致。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 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利益,本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制定了《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本公司對募集資金採用專戶存儲制度,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連同保薦機構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縣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子公司江蘇新農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新農”)會同光大證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如東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公司、分公司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農精細化工廠(以下簡稱“台州新農”)會同光大證券與中國工商銀行臺州椒江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上述多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以便於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

(二) 募集資金的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6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儲情況如下(單位:人民幣元):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2019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件。

(二)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公司 2019 年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實施主體、實施方式變更的情況。

(三)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8年12月12日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置換前期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4,684.66 萬元,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中匯會鑑[2018]4660號《關於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公司保薦機構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表了核查意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

(四) 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五) 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節餘募集資金的情況。

(六) 超募資金使用情況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七) 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根據公司分別於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2018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本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32,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在12個月內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根據公司於2019 年 11 月 18 日、2019年12月4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2019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繼續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本公司及子公司可繼續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29,000 萬元人民幣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該事項自公司2019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 個月內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公司於2019年公司購買的理財產品和通知存款及當期收益,具體情況如下:

(八) 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已經披露的相關信息募集資金不存在不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已使用的募集資金均投向所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9年度

編制單位: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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