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不再是集體成員?不能享受集體資產?有明確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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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不再是集體成員?不能享受集體資產?有明確解答了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提出和推行已經5年多的時間了,這主要是針對一些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而展開的,目的是通過改革,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管好用用好集體資產,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落實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讓每一名集體成員都能夠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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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資產包括三大類。一類是資源性資產,主要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第二類是經營性資產,主要包括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第三類是非經營性資產,主要包括用於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的資產。這些資產屬於農村集體所有,是大家的共有財產,不應當由少數人佔有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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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些年,很多農村集體資產在管理上存在不少問題,有的是管理不善,被少數人以承包、購買等形式佔為己有;有的是被一些人不正當佔有經營,所產生的收益也不能讓所有村民受益;有的是你拿一點、我佔一點,村集體已經沒有可掌握經營的任何資產,等等。

針對這種情況,國家開展了為期3年的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採取調查瞭解、查看賬本、核對明細等方式,逐鎮逐村對集體資產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清查,做到了集體資產數量質量清、經營狀況清、使用情況清、盈利情況清,這項工作已經在去年年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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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產核資的主要目的便是為集體資產改革作準備、打基礎。今年,農村集體資產改革工作就要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近日,農業農村部領導在一次重要會議上表示,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任務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2020年要實現改革試點省級全覆蓋,力爭改革覆蓋面擴大到所有涉農縣。

農村集體資產改革,一個重要的方式就是“資產變股份、村民當股東”,讓集體資產所產生的收益惠及到每一名集體成員。這樣一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確認就變得非常重要和關鍵,這也是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當前來講,集體資產已經清查完畢,成員身份確認將在全國範圍內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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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成員身份確認中,對於外嫁女身份的確認一直是一個大難題,各個地方掌握和判定也不一樣,有些農村只要戶口已遷走,就失去集體成員資格,戶口不遷走就仍然是集體成員,享受集體成員的各項權益;有些農村女性只要一結婚,不管戶口是不是遷走,就喪失集體成員資格,這也導致了一些農村婦女娘家、婆家“兩頭空”,都不能享受農村集體的各項權益。

外嫁女不再是集體成員?不能享受集體資產?有明確解答了

戶口仍在本村的外嫁女能不能在集體成員身份確認中排除在外?這次有明確解答了,可以明確說是不能排除在外的。在農業農村部領導的發言中,指出了一些當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面臨的一些困難和問題,其中重要的一點便是少數地方在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時,將戶籍仍在本村的外嫁女排除在外。這說明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即將得到全面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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