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告

證券代碼:600094、900940 證券簡稱: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編號:2020-037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0元(含稅)。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並相應調整分配總額,並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一、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根據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標準無保留審計報告,2019年公司合併報表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743,559,126.35元,年末累計未分配利潤4,313,722,720.47元。2019年母公司實現淨利潤-92,280,472.80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111,748,817.26元。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為:提取法定公積金後,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總股本2,475,325,05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元(含稅),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為74,259,751.71元。本年度公司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如後續總股本發生變化,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本次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年度現金分紅比例低於30%的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公司合併報表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 743,559,126.35 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111,748,817.26元,2019年度公司擬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為74,259,751.71元。公司最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公司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佔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比例達到30%,但當年現金分紅金額未達到當年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原因分項說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處行業情況及特點

公司作為專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所處房地產行業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生產經營過程有較大的資金需求。

報告期內,房地產金融監管從嚴,綜合融資成本上升,融資渠道收緊,房企融資壓力和難度進一步加大。2020 年,預計房地產行業將繼續穩妥實施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方案,行業調控政策和融資環境總體仍將保持從嚴態勢。

(二)上市公司發展階段和自身經營模式

公司自身所處的發展階段屬於成長期。公司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房地產業務涵蓋住宅地產、商業地產,工業地產及旅遊地產等,產系列有名城城系、紫金系、廣場系等系列產品線,在市場上均獲得較好的市場和口碑。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資金需求

公司堅持“利潤與規模並重,以利潤為導向”的基本經營策略,自上市以來盈利水平保持著穩定和持續的增長。2019年度,公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30.43億元,較上年下降2.54%;實現歸屬上市公司淨利潤7.44億元,較上年31.43%。整體來看,受行業利潤率下行的影響,公司房地產業務的淨利潤率、淨資產收益率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報告期內,公司具有進一步擴張房地產業務規模的需求,將結合自身資金情況,獲取優質土地資源,因此預計未來12個月內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

(四)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水平較低的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公司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佔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比例達到30%,但當年現金分紅金額未達到當年可分配利潤的30%。

主要系公司作為房地產企業,自身所處的發展階段屬於成長期,堅持謹慎經營、安全經營的同時,需要適度進行規模擴張、穩健成長,房地產業務具有進一步擴張規模的需求,且預計未來12個月內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潤的確切用途以及預計收益情況

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111,748,817.26元,上市公司擬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為74,259,751.71元,所存留未分配利潤將用於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補流流動資金。

綜上,本次現金分紅預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來三年(2017-2019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規定,是在基於重視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情況下做出,同時充分考慮公司現階段經營與長期發展需要。今後,公司將更加註重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與公司整體發展階段的相互平衡,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和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三、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2020年4月8日召開的公司第七屆董事局第三十五次會議,全體董事表決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預案》。該預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

(二)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1、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前,公司已將《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預案》的相關文件提交我們進行預審,我們經審核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同意將本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2、獨立董事對現金分紅水平較低的合理性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房地產行業的業務發展及經營對資金需求較大,公司發展穩健且所處的發展階段屬於成長期,根據公司戰略發展部署,具有規模擴張的需求。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是公司董事會從公司實際情況出發,基於對2019年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2020年經營計劃做出的,有利於公司持續穩定發展,且兼顧了投資者的合理回報。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現金分紅指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符合公司長遠發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東在內的全體股東的長遠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公司獨立董事同意該預案,並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預案》符合《公司章程》對現金分紅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現有財務狀況,在保障股東的穩定回報,有利於促進公司長遠發展利益。

四、相關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結合了公司發展階段、未來的資金需求等因素,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實施,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