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33 證券簡稱:神火股份 公告編號:2020-020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董事會第七屆二十四次會議,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主要內容

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確認,公司2019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1,345,485,086.26元,其中母公司實現淨利潤344,333,888.99元,提取盈餘公積金34,433,388.90元,2019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309,900,500.09元,結轉追溯調整後的年初未分配利潤1,391,028,094.44元(追溯調整前的年初未分配利潤為1,437,326,379.04元,因會計政策變更導致追溯調整減少7,792,524.46元,因喪失對河南神火光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控制權導致追溯調整減少38,505,760.14元),減去2019年派發的2018年度現金紅利28,507,500.00元,年末公司(母公司)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1,672,421,094.53元。

為積極回報股東,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綜合考慮公司2019年度盈利狀況、公司資金狀況和長遠發展需要以及股東投資回報等因素,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如下: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9.005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股息1.00元(含稅),合計分配現金190,050,000.00元,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二、利潤分配預案的合法性、合規性

公司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現金分紅總額佔公司2019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的14.13%,利潤分配預案未超出可分配範圍,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證監會公告【2013】4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中有關利潤分配的相關規定,充分考慮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狀況、公司資金狀況和長遠發展需要以及股東投資回報等綜合因素,與所處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異,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三、獨立董事關於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經核查,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和長遠發展規劃,能體現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同時兼顧了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四、備查文件

1、公司董事會第七屆二十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關於2019年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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