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疑被冒用,莫名成為“老賴”:誰複製了另一個我?

直到偶然得知自己被法院列入“老賴”名單,楊勇才發現在過去很多年裡,這世上還有另一男子在用他的“身份”——不僅同名同姓,身份證上除頭像不同,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甚至連住址門牌號都和他一模一樣(以下為區分,另一男子表述為“楊勇乙”)。

原來,10多年前,楊勇乙在四川南充閬中一銀行借款2萬元,到期後未償還本息,之後被銀行方起訴、申請強制執行,“楊勇”一名隨後進入法院公佈的“老賴”名單,但其中的身份信息和頭像卻是楊勇的。

身份信息疑被冒用,莫名成為“老賴”:誰複製了另一個我?

閬中市人民法院執行公告截圖

楊勇告訴紅星新聞,他被法院列為“老賴”後名譽受損,將楊勇乙以及涉事銀行告上法院索賠,並要求對方公開道歉。

4月23日,四川南充閬中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結束後未當庭宣判。楊勇的妻子牟女士參加了庭審,第一次瞭解到此事的來龍去脈:楊勇乙原來並不叫“楊勇”,早些年前,因準備在閬中開診所需要本地戶籍,一位親戚找人為其辦理了一個身份證,他也隨後改名“楊勇”。

在庭審中,楊勇乙稱他當年拿到身份證後一直認為這就是自己的身份證件,並非冒充他人身份。而且,他還以“楊勇”身份考取了相關醫師資格證,並開了診所……

登上“老賴”名單

回家過年,驚聞自己牽扯一樁借款未還案

楊勇今年47歲,是四川南充市閬中人,在四川一家路橋公司上班。

時間回到2019年1月23日上午,回到閬中老家過年的他在街頭跟幾個朋友聊天,一位朋友提起,閬中市人民法院公佈了一批“老賴”名單。

當時,他沒有注意到朋友的表情,還特地讓對方將名單轉發給自己,“想看看哪些人”。然而,當他在手機上打開朋友發來的名單後,一下傻眼了,因為他本人的頭像、名字和身份證號碼,赫然在列。“第二排第一個人就是我!”楊勇懵了,搞不懂自己為何會成為“老賴”。

直到2020年4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登錄閬中市人民法院官網,仍能找到這份名單,共涉及115人,楊勇的頭像排在第二排第一個。法院公告稱:“限被執行人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5日內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將依法採取罰款、拘留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楊勇說,得知自己登上“老賴”名單後,他前往閬中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被告知自己牽扯到一起未履行的生效法律文書,10多年前,“楊勇”曾在當時的閬中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保寧支行借款兩萬元,但該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直未還。

楊勇堅稱,自己此前從沒在閬中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保寧支行有過借款,而且,自己此前還在該銀行開設過銀行賬戶,工作人員當時也未提醒他有貸款未還。

銀行查詢借款合同

借款人身份證除頭像外,其他信息均與其一致

怎麼名下有筆自己都不知道的借款未還?隨後,楊勇前往現已更名為閬中農商銀行保寧支行的網點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向他出示了當年的“信用借款合同”以及借款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及閬中市人民法院2008年作出的判決文書。

身份信息疑被冒用,莫名成為“老賴”:誰複製了另一個我?

楊勇乙當年留在銀行的身份證複印件

身份信息疑被冒用,莫名成為“老賴”:誰複製了另一個我?

楊勇的身份證,除頭像外,其他信息與楊勇乙當年留給銀行的身份證複印件一致

判決文書顯示:楊勇於2006年1月20日在閬中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2萬元,約定借款期限1年,借款月利率為7.95%,按季結息,到期還本。借款到期後,楊勇未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法院最終判決,楊勇向閬中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償還借款2萬元,並從2006年1月20日起至2007年1月19日按雙方約定的月利率支付借款期限內的利息。

判決書還顯示,經過法院公告傳喚,楊勇未到庭參加訴訟。

楊勇表示,自己從未收到判決書,也未收到過法院傳票。本案當年的審判長此前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解釋,當年因為沒有聯繫上被告方楊勇,所以通過公告傳喚的方式。

閬中農商銀行保寧支行還向楊勇提供了當年的“信用借款合同”以及借款人身份證複印件。

楊勇發現,借款合同上的簽字並不是自己的字跡。更讓他驚訝的是,借款人身份證複印件上,除了頭像是一名陌生男子,名字也叫“楊勇”,且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甚至連門牌號都與自己完全一樣。他當即便認為,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人盜用了,之後還到轄區派出所報案。

在接到楊勇反映的情況後,銀行方面也展開了調查。之後,銀行方面成功找到了當年到銀行網點辦理前述借款的當事人楊勇乙。

楊勇說,這事去年被曝出不久後,曾有一名與楊勇乙相熟的人來找過自己,但當時並沒有談太多,也沒說這事到底該如何處理,最後不了了之。

楊勇告訴紅星新聞,楊勇乙當年涉嫌冒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前往銀行借款後未歸還,而銀行方面對借款人身份信息審核把關不嚴,才導致自己登上法院公佈的“老賴”名單。隨後,他以名譽權糾紛將楊勇乙和四川閬中市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同告上法院,並索賠各項損失費用6萬元,同時要求對方承擔自己的8000元律師費用,並公開向自己道歉。

實際借款人到底是誰?

同名同姓同一家庭住址,曾在閬中開診所

4月23日下午,閬中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楊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到庭,她的妻子牟女士到場參加了整個庭審。

牟女士向紅星新聞介紹,庭審中,楊勇乙承認自己當年確實在銀行辦理過借款,2006年底離開閬中時,他以為借款已還完,之後便沒管這件事,期間也未接到與借款相關的法院傳票或判決書。

楊勇乙在庭上稱,自己直到2019年初接到銀行電話,才知道當年還有2萬元貸款和相關利息未還,隨後讓親屬前往閬中歸還了2萬元借款的本金。

據悉,楊勇乙並非閬中人,年齡比楊勇年長1歲,在銀行辦理借款前後曾在閬中當地開診所,待了約10年後於2006年底離開閬中。

牟女士說,根據此前在派出所查到的有關楊勇乙的常住人口信息內容顯示,楊勇乙1972年出生,當年通過“投親靠友”從外地落戶閬中,之後又遷出閬中。

據當地知情人士介紹,上世紀90年代戶籍管理不嚴格,外地人通過“投親靠友”的形式異地落戶的情況比較普遍。

不過,牟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楊勇乙當年在銀行辦理借款使用的“楊勇”身份信息,上面的身份證號和老公的一樣,家庭住址也一直是老公的家庭住址,而他們和楊勇乙並不認識,更談不上什麼親戚關係。

為何身份信息雷同?

自稱為落戶託親戚幫忙辦身份證並改名,不存在冒用

那麼,這個楊勇乙是如何有了“楊勇”這個身份呢?牟女士向紅星新聞講述了楊勇乙在法庭上關於其身份的一些陳述:

按照楊勇乙的說法,他雖姓楊,但此前並不叫“楊勇”,1996年前後,他和別人在閬中合作開診所,之後自己單獨開診所時需要閬中本地戶籍,其妻的一位親戚出面幫他辦理了閬中本地戶籍。

楊勇乙稱,當時他從親戚手中拿到身份證時,曾向親戚表達過質疑,稱這不是自己,因為身份證上除了頭像是他,名字卻變成了“楊勇”,年齡也小了1歲,戶籍地址則是他並未居住的“閬中市杜家井巷33號2單元1號”,但親戚讓他拿這個身份用就行了。之後,他便開始使用“楊勇”這個身份。

身份信息疑被冒用,莫名成為“老賴”:誰複製了另一個我?

楊勇的身份信息

而楊勇告訴紅星新聞,他身份證上的信息就是“閬中市杜家井巷33號2單元1號”,而且“那些年一直住在那裡,後來我們搬了家,但身份證上的住址還是那個住址。”另外,紅星新聞記者曾看到楊勇乙當年在銀行貸款時所留的身份證複印件,信息顯示該身份證是2003年12月1日簽發。

法庭上,楊勇乙和其代理人也表示,當時交給銀行的身份證複印件上的身份信息,也是合法身份證件,並不存在冒用。而且,他之後還使用“楊勇”這個身份考取了相關醫師資格證,並在閬中當地開診所。

法庭上,閬中市農商銀行代理律師也提供了一些證據,顯示楊勇乙當年在銀行辦借款時提供的相關資格證書以及營業執照許可證等證件上的身份信息,均與其當時提供給銀行的身份證複印件身份信息一致。

“這些年我一直用這個身份信息,如果不是2019年銀行通知我說還有一筆貸款沒還,我都不知道這個身份信息背後還有一個人。”楊勇乙說,他在2006年底離開閬中回到原來的戶籍地重慶,並於2011年重新辦理了新的身份證。在新身份證上,他仍然叫楊勇,但身份證號碼與此前親戚幫其辦理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

兩被告都辯稱自己沒錯

“老公沒辦貸款卻背上老賴名聲,難道我們還錯了?”

楊勇說,楊勇乙當年使用他的身份證信息,給自己的精神和人格帶來了損害,當初閬中市農村商業銀行和冒用其身份信息的人,應該為自己的損失買單。

不過,在庭審中,楊勇乙的代理律師稱,楊勇乙當年也是使用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到銀行貸款,最後楊勇被拉入失信名單,這個結果並不是被告楊勇乙造成的,而是銀行通過程序起訴到法院,最後進行到執行程序過程中,在核實失信人身份信息的頭像過程中出錯。

而被告方閬中市農商銀行代理人表示,銀行當年根據被告楊勇乙提供的多份身份信息的資料,合理審批了貸款。在貸款審批之後,由於楊勇乙未按時還款,產生了訴訟。本案的爭議是法院公佈出來的失信人員名單,這也是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證複印件據此作出的失信人員名單,在整個過程流程中,銀行沒有過錯,都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辦理的。

“我老公沒有辦貸款,卻背上老賴的名聲,難道我們還錯了嗎?為什麼他(楊勇乙)辦理貸款的那個身份證與我老公身份證信息一樣的,就連門牌號都是一樣的,這個也很難解釋。”牟女士說。

牟女士告訴紅星新聞,楊勇乙口中當年幫其辦理戶口的親戚,她此前並不認識,事後也去打聽過,目前已去世。至於對方是如何幫楊勇乙辦好了一張與自己老公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戶籍信息均一致的身份證,她目前也無從得知。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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