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割炬安全使用常識

焊割炬應符合《等壓式焊炬、割炬》(JB/T794―1999),《射吸式焊炬》(JBT6969一1993)的要求。目前國內廣泛應用射吸式焊炬,其使用安全主要內容如下。

  (1)使用前對射吸式焊炬應先檢查射吸性能。方法是:先接上氧氣管,通人1~4個表壓的氧氣,不接乙炔管,打開氧氣閥和乙炔閥,用手指按在乙炔進氣管接頭上,若感到內部有足夠的吸力,則表明射吸能力正常;若沒有吸力,甚至氧氣從此流出,則說明沒有射吸能力,必須檢修後才能使用。對等壓式焊炬應檢查其氣體通路有無堵塞現象。

  (2)在使用前還應檢查焊嘴和各氣閥處有無洩漏現象。方法是:關緊各氣閥,將焊炬插入水中,然後分別通人氧氣和乙炔,如水中不出現氣泡,就證明氣密性良好。

  以上兩種檢查在使用過程中也應經常進行。

  (3)焊炬的各氣體通道都不得沾染油脂,以防止氧氣遇油脂燃燒和爆炸。同時焊嘴的配合面不得碰傷,防止漏氣而影響使用。

  (4)經檢查合格後,才能點火。點火時先開乙炔手輪,點燃乙炔立即開啟氧氣調節閥手輪調節火焰。這種點火方法和先開氧氣後開乙炔的方法比較起來具有下列優點:可避免點火時的鳴爆現象,容易發現焊炬是否有堵塞等疵病,火焰由弱逐漸變強,火焰燃燒較平穩等。其缺點是剛點火時冒黑煙影響環境衛生。也可以在點火時先把氧氣調節手輪稍微開啟,再開啟乙炔調節手輪並立即點火。此方法可消除冒黑煙的缺點,但焊炬一旦有堵塞時氧氣有可能進入乙炔通道形成回火條件。從安全操作要求,建議採用前面一種點火方法。對於作業空間狹小,通風不良而又幾把焊炬同時施焊時,為改善環境衛生條件,也可以採用後一種點火方法。

  (5)停止使用時,先關乙炔手輪,後關氧氣手輪,以防止火焰回燒和產生黑煙。焊工在操作中如發現乙炔和氧氣壓力或流量發生變化,不能滿足工作要求需作調整時,必須停焊,熄滅火焰,待處理後重新點火。禁止帶火焰進行調整處理,防止因發生器壓力和流量的波動引起回火。

  (6)停止使用後,焊炬應掛在適當的地方,或拆下膠管並將焊炬存放在工具箱內,禁止為工作方便而不卸下膠管,將焊炬、膠管和氣源作永久性連接。

  回火是焊接火焰自焊炬向乙炔導管及乙炔氣瓶、發生器等回竄的現象。其特徵:一是火焰突然熄滅;二是焊炬內發出急速的“嘶嘶”聲。

  使用焊炬時應當注意儘可能防止產生回火。引起回火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由於熔融金屬的飛濺物,碳質微粒及乙炔的雜質等堵塞焊嘴或氣體通道。

②焊嘴過熱,混合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增高,流動阻力增大;焊嘴溫度超過400℃時,部分混合氣體即在焊嘴內自燃。

③焊嘴過分接近熔融金屬,焊嘴噴孔附近的壓力增大,混合氣體流動不通暢。

④膠管受壓、阻塞或打折等,致使氣體壓力降低。

上述四種原因造成混合氣體的流動速度低於燃燒速度而發生回火。

如果操作中發生回火,應急速關閉氧氣調節手輪再關閉乙炔調節手輪。待回火熄滅後,將焊嘴放入水中冷卻,然後打開氧氣吹除焊炬內的菸灰,再重新點火。此外,在緊急情況下可將焊炬上的乙炔膠管拔下來。所以,一般要求氧氣膠管必須與焊炬連接牢固,而乙炔膠管與焊炬接頭連接以不漏氣並容易接上或拔下為準。

以上內容均根據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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