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检测(监测)系统治理超限运输

2.1 制定政策引导运输企业向 规模化方向发展

制定政策引导运输企业向规 模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几个能 主导运输业发展的大企业、大集 团。比如目前交通部门所开展的 运输企业的资质评定,对于资质 的企业可以给他们更优惠的政策,进一步引导他们加快发展, 壮大规模;对于资质差的,该淘 汰的应淘汰,该责令整顿的就责 令整顿。其次,我国目前的货物 运输的标准化水平还很低,就货 运车辆的构成来看,集装箱、厢 式车、各种专用车所占的比重还 很小。而国外的情况跟我国恰恰 相反,所以我国有必要大力提倡 集装箱运输、厢式运输、不同的 货物用专门的运输工具。这样对 公路、运输业、汽车制造业都有 利。再次,在运输市场价格整顿 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 经验。美国实行的是公开运输价 格,日本实行的是规定运输最低价来对运价进行限制,我国不妨借鉴一下。事实上,只要真正合 理、有效地治理了超限运输,运 价自然就上来了,因为运输企业 以前运价低的前提是政府对超限 运输的治理不得力,他们有空子 可钻,如果全国上下一条心地坚 决治理超限运输,让超限车辆寸 步难移了,整个运输行业的很多 运输企业将无利可图,他们会退 出该行业,在运量一定的情况 下,运力的减少将改变运输的供 求状况,逐步由原来的供大于求 的状况向供求基本平衡的方向发 展。由经济学原理可知,供求状 况决定价格的高低,所以,价格 会逐步有所回升。目前,部分治 理超限运输比较好的省份的运输 价格已有回升也是一个有力的证 明。在运输业的发展基本正常的 情况下,再加上政府的政策引 导,才能形成规模较大的企业集 团,只有实力雄厚的大企业集团 才有能力实现联网运输,才能为 用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的 服务。由此可见,超限运输的治 理不只是关系公路事业发展的大 事,也是促进我国运输业健康发 展的大事,各个部门应该重视起 来、联合起来,采取一致行动, 彻底消灭超限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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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立、健全治理超限运输 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 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 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公路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 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暂行规定》 (交通部1989年12月11日发布, 1990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 施,但是1991年4月3日由于种种 原因,交通部以公函231号文宣 布停止执行)。1997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从根 本上解决了超限运输管理的问 题,但是仍不够具体,《超限运 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就比 较具体,比较有可操作性。2003 年1月27日交通部发布了于2008 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路政管理 规定》。由此可见,法律、法规 的完善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只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才会起到 好的治理效果。

2.3施行计重收费

目前很多省份例如江苏已经试行计重收费,其效果是令人满 意的,也得到了司机同志的理解 和支持。经过初步的实践证明, 计重收费是可行的,对超限运输 的治理有其积极的作用。称重之 后,对于超限的部分坚决予以卸 载,对于严重超限的部分除了要 坚决卸载以外还可给予与其超限 成比例的罚款以示惩罚。在实际 操作过程中,首先对于应卸载的 必须严格执行。其次对超限运输 主体进行教育为主,而不是以罚 款为主。也就是要时刻围绕治理 超限运输的目的——保护公路展 开工作,不能偏离这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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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大宣传力度

运用各种手段对超限运输的 危害,政府治理超限运输的目 的、意义,治理超限运输的相关 法律、法规等进行宣传,一方面 纠正社会上普遍对治理超限运输 的误解,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争取他们对治理超限运输的理解 和支持。另一方面,营造治理超 限运输的氛围,显示政府彻底治 理超限运输的决心,向广大的运 输企业敲响警钟。

2.5 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的积极 作用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20年以 来,我国之所以取得了公路建设 的辉煌成绩,除了经济发展的需 要,中央政府的重视以外,我国 把公路建设的成果与地方政府官 员的政绩挂钩也是一个不可忽视 的重要因素。因为中央政府的力 量毕竟是有限的,所以把各个地 方政府的治理超限运输的成果与 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挂钩来充分 调动地方上的积极性也不失为一 个好的办法。当然,这并不意味 着各个地方可以自搞一套,最好 是在全国上下统一标准、统一步 伐、联合行动的大背景下采取这 一措施,这样效果更明显。目 前,有些地方政府在观念上还有 些偏差,认为治理超限运输会阻 碍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其实这与 治理超限运输的这一背景也有 关。各地由于治理超限运输的步 伐不一致,治理标准不一致,治 理的严格程度不一致,一个地方 治理得严格了,运输车辆就绕道 走别处了,由于运输成本的加 大,一些需要本地区原材料的企 业也可能选择用别的地方的原材 料,一定程度上说也有可能会影 响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如果 全国到处都一样,这种可能就不 存在了,所以全局意识对于超限 运输的治理是至关重要的。

2.6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 实施竞争上岗

作为治理超限运输的基层力 量,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好坏直 接决定着治理超限运输的成败, 所以要重视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培 训和其素质的提高。首先,要加 强思想道德教育,使得他们认识 到自己与管理对象的关系既是管 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又是服务与 被服务的关系,要有服务意识。 其次,要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路 政、行政、法律、法规方面的业 务培训,使他们具备相应的理论 知识,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再次,要把路政执法人员查处超 限运输的罚款收入与其工资收入 脱钩,在具体的查处作业中要把 检査、处理和罚款的收取分离, 即由不同的主体来完成这些工 作,而不是査、处、罚都由一个 人来完成,那样很容易导致路政 执法人员的舞弊行为。最后,笔 者认为应该改变目前的用人机 制,实行路政人员竞争上岗,让 能者为之,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淘 汰,让在岗的也要有心理压力, 不会怠工、放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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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有两层意思:一层 意思是指要全国各个省份联合起 来一起行动;另一层意思是指各 个部门要联合,包括公路、公 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合。目前, 我国已经有个别地方在试行由各个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一个综合执法队,倚靠广州聚杰超限超载检测(监测)系统统一对超限的车辆进行 检查、处理。这样,在公路上只 岀现一个执法主体,统一执行一 个执法标准,对同一辆超限的车 辆只进行一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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