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替西安保利背這口鍋

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有關西安保利的文章,寫的是一位業主在西安保利買房的奇葩經歷,忍不住說幾句。

事情的起因其實很簡單:一位業主想買房,保利天悅剛好有一套一期留下的100平左右的現房,不用搖號,雙方一拍即合。

但是,2017年6月保利天悅一期就開始銷售了,這套房子也被賣了出去。置業顧問稱,買家是“某領導”,當時他每平米16654元買的,總價168.5584萬元,現在按每平米1萬9千,總價192.537萬元賣給這位業主。

這位業主覺得,這事兒有幾個蹊蹺的地方:

第一,自己買房總價和當初售出的價格相差23.7786萬元,這錢既不給收據,也不能轉賬,只能現金。

第二,如果是二手房買賣,賣家為何不出面交易,反而要走保利天悅的售樓部?既是二手房銷售,房款應該直接付給賣家,為何還要經過售樓部和開發商銀行賬戶?

第三,交了將近120萬的誠意金之後,業主稱因房屋質量問題要退款,保利方面說卻說要再繳50萬才能退款。銷售方的解釋是:“你交了118.5584萬,但保利會給你們退回的 168.5919萬,因為其中50萬元左右是這套房子前主人——也就是這位領導的首付款。”

別替西安保利背這口鍋

爆料者供圖

看完業主發的這篇文章,我首先聯想到去年12月底發生的一件事情:西安一男子帶孩子就診時毆打了醫院的護士,打人者稱自己是“市政府領導”。事後警方查明,該男子為某網絡信息公司經理,並非“市政府領導”。事情雖然查清了,但卻讓西安莫名其妙背了一口鍋。

上述保利購房事件中,重點提到了買家為“某領導”。加上這個事件中間有很多令人生疑的環節,受眾難免會聯想到“特權”和“暗箱操作”這些敏感字眼。

在當下的語境中,只要提到“領導”二字,大家首先想到是地方的領導幹部。然而,真相也許並非如此。銷售方口中語焉不詳的“某領導”,有可能是保利的領導,有可能別的公司的領導,或者僅僅是保利地產領導的朋友,或者僅僅是莫須有的說辭。

如果不及時澄清真相,恐怕領導又要背鍋了。還原事實的真相,識別這位“領導”的身份,才不至於讓很多群體背鍋,尤其是公職人員不要背鍋。

查清這位“領導”的身份並不難。只要紀檢監察部門上手,房主的身份信息相信很快就能鎖定。如果牽扯到公職人員,依法依規處理即可。如果與公職人員沒關係,也是自證清白。

此外,拋開“領導”這個身份,保利的賣房流程也值得細究,建議西安住建部門對以下問題進行核實查證:

2017年已經付完房子的首付,這套房子2019年仍然可以進行更名? 如果這套房子此前已經賣出,前賣家還交了首付。現在再進行二手房交易,為何交款要通過保利天悅的公共賬戶?

業主補差價的23多萬,為何沒有收據、只收現金不能轉賬?退款協議是168萬多,而退給業主的是118萬多,這其中50多萬流向哪裡?又為何要體現在退款協議中?

客觀說,西安房地產市場亂象較多,有歷史原因,但更多的是監管部門和開發商的原因。爛尾樓、延期交房、以次充好、房產證難產、一房二賣等等,不一而足。

出現類似問題,一方面是開發商壓縮成本的利益訴求,加上店大欺客的心態,對業主反映的問題推三阻四,搞霸王條款。另一方面,有關部門監管和處罰的力度不夠,導致違法成本過低。罰酒三杯的處理方式,也助長了一些開發商惡意違規的心理。

最近三年,是西安房價上漲最快的階段,為加快進度,地產商很有可能“蘿蔔快了不洗泥”,上漲速度過快往往會掩蓋大量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暴露在建設環節,也可能是銷售環節或物業環節。

我們初步梳理了近期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上的群眾投訴內容,從西安全市乃至陝西全省範圍來看,群眾反映的問題45% 以上都跟住房有關。

在這種背景下,保利進駐陝西后本應該履行好央企的社會責任,在規範銷售、房屋質量、透明化管理等方面樹立行業標杆,但事實並非如此:兩年前已經售出的房子重新回爐在售樓處掛賣、力求業主現金交易、不開具發票、簽訂蹊蹺的退款協議等等,種種非正常表現確實有些匪夷所思。

希望有關部門及時介入調查,讓真相來的快一些,也讓類似的亂象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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