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亭區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請隨手轉發,助力誠信

失信被執行人從法律意義上嚴格的講是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債務人。這也意味著債權人在取得勝訴後依然得不到實質性的權益保障。申請人在申請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不僅是一種失信的行為,更是一種違法乃至犯罪的行為,有損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必須依法予以嚴厲制裁和懲戒。

曝光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是一種辦案手段,一種執行措施。龍亭法院希望能借助這樣的形式,督促如下人員主動履行債務。

【執行懸賞】

龍亭區人民法院被執行人閆晨 懸賞公告

龍亭區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請隨手轉發,助力誠信

案情簡介:原告遊某與被告閆晨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於2016年10月17日作出(2016)豫0202民初1275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閆晨賠付原告遊某醫療等一切費用共計734403.53元。

為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權威,促進社會信用機制的建立,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特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閆晨 性別:女

身份證號碼:4102111994****6024

戶籍地:河南省開封市龍亭區柳園口鄉果園村一隊二組

現住址:開封市金明區雙河鋪街134號

執行依據: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2016)豫0202民初1275號民事判決書

未履行標的額:734403.53元

失信情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懸賞金額:凡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並使案件得以執行的獎勵現金3000元

懸賞範圍:閆晨個人合法財產線索,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房地產、汽車、企業股份等有效的可供執行的財產。

懸賞執行期限:至案件執行完畢之日止

舉報電話:13460731122 、 0371-23809071

承辦人:梁法官


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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