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是非,商鞅之法

兔哥讀《通鑑》系列6

千秋是非,商鞅之法

西安商鞅塑像

兔哥讀《通鑑》系列繼續上線,今天兔哥想換個形式,將《通鑑》原文與兔哥釋義結合在一起,不知道會不會影響閱讀,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反饋。

今天,兔哥想跟大家分享一下《通鑑》中的商鞅變法,因為我們都從歷史課本上知道商鞅之法獎勵耕戰,但是具體是怎麼樣的呢?其實,具體的商鞅之法需要到《商君書》中瞭解,《通鑑》中只是簡單介紹了一下,原文記載如下:

(周顯王十年),衛鞅欲變法,秦人不悅。衛鞅言於秦孝公曰:“夫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

(周顯王十年這年),商鞅在秦國想要變法革新,但是秦國人都不贊成。商鞅就對秦孝公說:“對於普通老百姓,你不可以想著與他們一起開始創業,只能跟他們一起分享成功後的果實。要說起來啊,道德高尚的人沒有必要和世俗相附和,想要建立不世之功的人也沒有必要和普通老百姓一起謀劃。所以啊,聖賢之人倘若能夠讓國家富強,就不要拘泥於傳統。”

甘龍曰:“不然。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甘龍說:“這是不對的。遵從過去舊的規章制度治理天下,官員才能夠習慣、熟練,老百姓才能安居樂業。”商鞅說:“普通人只知道在傳統中享受安逸,而學者們也常常侷限於所學的知識。這兩種人,讓他們老老實實做官守法是可以的,但和他們討論舊法之外創新的事就不可以了。聰明的人制定法規,愚笨的人受制於法規;賢明的人能因時制宜,不賢明的人只會墨守成規。”秦孝公說:“說得太好了。”於是就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制定變法的律令。

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nú,子女,亦指妻子和兒女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商鞅下令老百姓以五家一伍、十家一什進行整編,相互之間進行監督,有人犯法要一起受罰。舉報奸邪之人的,與殺敵立功的享受同等獎賞;隱藏犯罪分子的,與臨陣投降的接受一樣的懲罰;立有軍功的,根據軍功大小授予爵位。私底下打架鬥毆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的刑罰;堅守本業,努力勞作,耕作紡織而使糧食布帛增多的,免除徭役。不務正業因懶惰而貧窮的人,將全家都充為奴隸。王室貴族除非建立軍功,否則不可享有貴族地位。確卻建立了由高到低、由尊到卑的爵位等級,並且分配給相應的田地房宅、奴僕侍女、衣飾器物。讓有功的人享受榮華富貴,讓無功的人即便富有也不能榮耀。

千秋是非,商鞅之法

徙木立信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

法令已經詳細制訂但尚未公佈,商鞅擔心老百姓不相信,於是在國都集市的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杆,說如果有人能把木杆搬到北門就賞給他十金。老百姓們感到奇怪,便沒有人動手去搬。商鞅又說:“能搬過去的賞五十金!”於是有一個人將木杆搬到了北門,商鞅立刻就賞給了他五十金。於是商鞅頒佈了變法法令。變法一年,數以千計的秦國老百姓跑到國都訴說新法的不好。而此時太子嬴駟也觸犯了法律。商鞅說:“如果法律不能施行,那是因為上層的人帶頭違法。太子是一個國家的儲君,不能施加刑罰。於是便將太子的老師公子虔處(劓)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處以黥刑”。此後,秦國人聽說後都小心謹慎地遵從法令。

千秋是非,商鞅之法

秦軍箭陣

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了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老百姓勇於為國作戰,而再也不敢私鬥,城野鄉村得到了很好的治理。這時,當初說新法不好的人,又跑來說新法好。商鞅說:“這都是一些亂法的刁民!”於是便把他們全都發配到邊疆去了。從此之後,老百姓沒有再敢議論國政的了。

千秋是非,商鞅之法

秦軍

兔哥有話說:

有人說商鞅之法嚴酷,因為他採取了連坐的辦法,即便鄉野村夫一人犯法,也會將相關的人一同懲罰,並且量刑極重。人與人相互監督,相互告發,連基本的信任也會慢慢消失,並且告發的人視同榮獲軍功受重獎,而不告發的人,則視同降敵受重罰。王室宗親不耕作,沒有軍功,那就直接沒有貴族頭銜。百姓不可議論國政,稱頌也好,批評也罷,在商鞅看來均是亂法之民。再者,上一篇中提到,商鞅曾親臨渭水執行刑罰,殺人殺得連渭水都染紅了。如此一來,秦國的百姓只能低頭耕種,或者從軍打仗,不可以議論國事,不可以做有違新法的事情,否則便被刑罰,或者被連坐而入獄,甚至被殺。

也有人說商鞅之法大大提高了秦人的生產力和戰鬥力,由此開始,秦國的物質積累在不斷增加,秦人以往私鬥的風俗被遏止,好戰的性格在戰爭中被激發出來,使秦軍成為戰國時代最強大的一支軍隊,而自商鞅變法之後,秦國的對外戰爭幾乎沒有敗績。其廢井田、獎耕戰、定戶籍、禁私鬥,由此徹底廢除了奴隸制度,並形成了大量的自由農民。在秦國從事實上建立起了一整套封建專制制度,促進了歷史的發展。

兔哥覺得商鞅之法的成功就在於他適應於戰國時代不斷征伐的局面,通過嚴格的獎懲制度,將秦人的內部矛盾轉向國外,把國家拉進了一個戰時總動員的狀態,不論是從鼓勵生產到禁止私鬥,還是從劃定戶籍到獎勵軍功,幾乎每一項都是在為戰爭服務,為戰爭提供強大的物質和兵力保障。同時,藉由這些為普通人搭建了一個社會通道,即可以通過生產和軍功獲得爵位,從而獲得社會地位,脫離底層,使普通老百姓看到了上升的希望。從此,秦國的戰爭活力被徹底激發。

但是,過度的緊張也造成了百姓的疲憊,自由被過度限制,壓力便隨之而來,以現時的角度來看,秦人變成了“人狠話不多”的人,這在戰爭狀態下無疑是有利的,但是一旦進入和平時代,國家沒有了戰爭威脅,失去了軍功受爵的通道,再加上嚴苛的懲罰制度,社會反而會因時時緊繃而失去穩定性,後來秦朝的滅亡便證明了這一點。

不論如何,從歷史的角度講,商鞅之法都促進了社會的發展進步,給了後世無限的經驗,而兔哥覺得商鞅變法給人最大的啟示莫過於那句“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