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焦作市一公职人员被处分!

原标题:省纪委通报!焦作一公职人员被处分!

1.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扶贫办主任范立功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6月,范立功驾驶单位公务车辆到郑州市区办理私人事务,期间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导致车辆遭到损坏,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范立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民权县水利局局长李启芳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4月,时任民权县程庄镇党委书记李启芳安排工作人员购买一辆福特翼虎汽车,购车款及税费等250360元以办公费、交通费等名义入账。2017年12月李启芳调任县水利局局长后,该车仍由其使用。2019年7月,李启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车辆予以追缴。

3. 洛阳市瀍河区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齐伟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齐伟在退居二线后,违规使用单位的两张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7398.07元。2019年9月,齐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 西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驾培股股长白东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4年12月至2019年1月,白东坡长期借用西平县交通驾校教练车辆豫Q0995学归个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白东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调研员吴军生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吴军生在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又使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企业阳光公司的公务用车作为自己的工作用车。2019年6月,吴军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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