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了解這些企業所得稅政策,目的兩個字“省錢”!

趕快了解這些企業所得稅政策,目的兩個字“省錢”!

4月過去了,企業所得稅年報都搞定了嗎?2018年,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發生了諸多變化,與我們申報納稅息息相關!

此外,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就是說咱納稅人在2019年5月31日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申報就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啦~~給力不?

那麼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翹尾”項目有哪些呢?我們整理了下,拿走不謝。

趕快了解這些企業所得稅政策,目的兩個字“省錢”!

- 01 -

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提高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直接從之前的2.5%提升到8%,這個力度大不大?

政策指引:《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

- 02 -

部分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延長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企業發展總要個過程的,以前的虧損,慢慢彌補!

政策指引:《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

- 03 -

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可以結轉

超額公益性捐贈支出可結轉三年;

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支持公益事業,不來“虛”的!可以結轉扣除,實實在在!

政策指引:《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5號)

- 04 -

部分固定資產,可一次性在稅前扣除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設備器具購置為企業發展增添動力,但佔據的資金也給企業運轉帶來影響,各種折舊分攤扣除也讓財務人員頭疼不已……現在不怕了,只要滿足條件,一次性全扣除!

政策指引:《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

趕快了解這些企業所得稅政策,目的兩個字“省錢”!

- 05 -

小型微利企業範圍擴大了

(適用於2018年度的彙算清繳)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直接將劃定界限由50萬元調高到100萬元,讓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覆蓋更廣!快看看你公司是否符合呢?

政策指引:《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0號)(本文件自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結束後廢止)

- 06 -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這個政策想必很多人已經知道了,加計扣除比例由之前的50%提高到75%,目的就在於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那麼在申報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要算錯了哦~

政策指引:《財政部 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

- 07-

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

從2018年1月1日起,委託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的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上述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託方與受託方存在關聯關係的,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政策指引:《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

- 08 -

創投企業優惠推廣至全國

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其法人合夥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夥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2018年之前,上述創投企業稅收優惠只在試點地區執行。2018年5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3號)分別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將該優惠政策推廣至全國。

政策指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3號)

- 09 -

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企業優惠推廣至全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關於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將該優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推廣至全國。

- 10 -

集成電路企業的稅收優惠

2018年3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27號)規定,2018年1月1日後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130納米,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2018年1月1日後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享受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

- 11 -

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目錄調整

2018年8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應急管理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財稅〔2018〕84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業享受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抵免所得稅優惠,按照2018版目錄執行。

- 12-

責任保險費可以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2號)規定,企業參加僱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稅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該公告適用於2018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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