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其父稱“一時糊塗”

警方發現,早在小瑩還在上幼兒園時,李某就開始對她進行了侵犯。從2010年起,李某多次採用同樣的方式對女兒實施強姦,事後還警告小瑩不要告訴任何人,包括老師和媽媽。


近日,蘇州吳中法院審理一起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的案件。生父李某犯強姦罪,獲刑5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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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洗澡時侵犯親生女兒


去年5月,一名女孩來到派出所,稱想打電話給媽媽。民警幫她撥通電話後,小女孩突然情緒失控,邊哭邊重複“爸爸想害我”這句話。隨後女孩的母親來到派出所。才揭開了發生在女孩身上的悲劇。

女孩小瑩的媽媽告訴民警,女兒生於2006年,自己與李某2018年離異後,女兒跟李某生活。警方調查發現,2019年5月22日晚,李某在給女兒洗澡時採用隱私部位接觸的方式對女兒實施強姦。


13歲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其父稱“一時糊塗”


警方發現,早在小瑩還在上幼兒園時,李某就開始對她進行了侵犯。從2010年起,李某多次採用同樣的方式對女兒實施強姦,事後還警告小瑩不要告訴任何人,包括老師和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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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曾求助過老師與母親


小瑩剛上初中時,因長期被父親侵害導致精神、心理出現問題,老師察覺後便詢問其原因,小瑩便將自己的遭遇說了出來,老師在詫異之餘聯繫了她的母親陳某,然而陳某卻表示自己工作忙,沒有時間管女兒。


13歲女孩被生父侵害9年!其父稱“一時糊塗”


隨後小瑩的狀態越來越差,成績也一落千丈,班主任放心不下又聯繫了陳某。沒想到陳某說小瑩上小學的時候就和她說過這事,當時並沒有在意,且自己之前帶小瑩去醫院檢查身體時沒有發現任何問題。陳某也曾就此事詢問前夫李某,但他矢口否認,陳某便警告他再有下次就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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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稱平時對女兒很關心


2019年9月,檢察機關指控李某犯強姦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庭上,李某非但沒有認罪懺悔,還始終堅稱自己只是在幫女兒洗澡時一時糊塗,並沒有對她實施強姦。至於小瑩小時候的記憶因其不懂事可信度低,且自己平時對女兒很關心,而前妻陳某與女兒卻鮮有聯絡,關係一般。


“我想對我女兒說,爸爸永遠都是愛你的,從沒想過要害你……”最後陳述時,李某向女兒表達著自己的歉意與“父愛”。


法院仍根據警方的偵查結果、小瑩具體清晰的陳述和可以相互印證的證人證詞,認定李某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構成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依法撤銷李某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小瑩的媽媽為監護人。

法官介紹,近幾年受理的女童遭受強姦、猥褻案件中,犯罪者多為“熟人”身份,包括鄰里、親屬,父母的朋友同事等,這類人員隱蔽性高,且大部分受害女童缺乏對性侵害的分辨能力和防範意識,導致出現長期、多次遭受侵害的情況。更糟糕的是,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後,由於極度自卑,不善於與他人溝通,往往會有輕生的念頭或行為發生。


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家長及學校需開展對自我保護教育和性教育工作,時刻提醒孩子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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