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庭審偷偷錄音 旁聽的姐妹倆雙雙受到訓誡

近日,寧海法院開庭審理鄭某訴劉某離婚案,劉某的姐姐和妹妹以家屬身份旁聽了此案的審理。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發現坐在旁聽席第二排的劉某妹妹小動作不斷,還把手機對準了審判庭。於是,承辦法官立即宣佈休庭,同時要求法警依法進行檢查。

根據法官的指示,法警上前提醒劉某妹妹必須遵守庭審紀律,並要求其打開手機進行檢查,但此時,對方產生了強烈的抵抗心理,拒絕配合檢查,之後,她更以自己身體不適為由企圖丟下手機跑出庭審現場。就在同一時間,另一名值勤法警發現,坐在同一排另一頭的劉某姐姐也開啟了手機的相關功能,對庭審過程進行錄音。

在報告承辦法官後,法警依法收繳了兩人的手機,並責令兩人立即退出法庭。經查,該姐妹二人從庭審一開始便進行錄音,時間長達15分鐘。

庭審結束後,法院依法對姐妹倆進行訊問,兩人均承認對庭審過程進行了錄音,但辯稱只是想錄下來後聽聽鄭某講了些什麼。對此,法官嚴肅向兩人指出,她們可通過正當渠道瞭解庭審內容,並對兩人違反法庭紀律的行為予以嚴厲訓誡,責令其刪除錄音內容。

此外,寧海法院認為,劉某妹妹作為旁聽人員,在法庭已明確告知應遵守法庭規則,不得對庭審錄音錄像的情況下,未經法庭允許私自錄音,其行為已妨害了正常的民事訴訟秩序,故對其罰款1000元。

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是確保庭審順利進行的保障,訴訟參與人及其他旁聽人員都有義務嚴格遵守,如果違反規定,就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甚至造成嚴重後果。同時,法庭提醒社會公眾,按照相關法律,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情況的案子不公開審理,公眾均可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觀看庭審直播或回看庭審過程。

(鄭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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