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农民自己开荒出来的土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

在农村,有很多农民除了耕种自己的承包土地以外,还会开垦一些荒地来种植农作物。那他们开垦出来的这些荒地一旦被征收,他们是不是可以得到补偿呢?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项目: 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一般补偿会有三个项目。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上面这三个项目的补偿,都是针对具有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来的,补偿金额的多少是根据被征收的承包土地面积大小来决定的。也就是说,这几项补偿都是针对农民承包土地来进行补偿。而私自开垦的荒地一般都不属于农民的承包地,所以如果自己私自开垦的荒地,是很难拿到补偿的。 自己开垦荒地的性质: 通常来说,我们说的荒地一般指的就是“四荒地”,包括荒沟、荒滩、荒丘、荒山。应该说,这些土地大多是村集体土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既然不是个人所有的土地,如果我们自己私自开垦出来,那也还是村集体的土地。通常,如果开垦的面积不大,或者是说牵扯的利益不是很大,一般也不会有人去阻扰。但是如果牵扯到像征收补偿这样巨大的利益时,每一个村民都无法淡然的面对。因为上面说到征收补偿是针对有承包合同或者有确权证的土地来说的。如果没有承包合同或者土地确权证,即便是你开垦的,那这个补偿可能跟你也没有多大关系。最多可能就会给一点青苗补助给你。像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肯定是不会给的。

如何拿到全部补偿? 如果要想这些补偿项目全部都得到,就必须拿到承包合同或者是开垦出来的荒地能够得到确权。而要想拿到承包合同或者是确权证书,我们在开垦荒地的时候,就必须要进行申请。申请获得审批后,开垦出来的荒地我们才真正的有承包使用权,只有这样子,在征收的时候才可以得全部的补偿。 所以,农村里面的荒地不是说可以随便开垦的。如果要开垦,一定要进行申请,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行为成为合法行为。也能够保证开垦出来以后自己的权益有保障。

备注:对于土地荒废多久才算集体土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荒地的时效,但是有土地荒废的处罚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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