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案促改”主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

4月23日,红河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案促改”为主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这是红河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开展的第二次集中学习活动,学习活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卫东主持。


红河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案促改”主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先后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绍云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意见》以及相关文件精神;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张凌勇同志围绕原蒙自市委副书记张俊鹏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中心组发言人分别以《抓好“两个坚持”努力提升案件质效》、《深刻把握和理解“以案促改”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坚持从严治警 以规范执行促司法廉洁》为题作了主题交流发言。


红河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案促改”主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


最后,秦院长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作了总结,认为中心组学习内容理论针对性较强,中心发言人的交流发言紧扣主题,准备充分,达到了预期的理论学习目的,并就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从严治警集中整治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把握开展“以案促改”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把集中整治作为广大干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落实情况的自我检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二要严格按照集中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三要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供稿:红河县人民法院 作者: 朱琼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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