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省!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21名

大庆市红岗区

要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

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啦


面向全省!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21名


公告详情如下

↓↓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大庆市红岗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


岗位计划表:


面向全省!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21名

(点击图片看大图)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市、县(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扎实,品行端正;


2.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学历要求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位,镇所属事业单位学历要求为统招大专及以上;


3.具有机关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省委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开选调公告于2020年10月2日-2020年10月22日,通过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onggang.gov.cn)下载并填报《2020年红岗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黑龙江省编制平台打印的人员信息表(加盖同级编制部门公章)、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能力或业绩相关材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名表》的附件,压缩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压缩文件和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电子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对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职位需求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即可进行考试,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70%,面试占30%,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文字分析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2: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职位适应度。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人数与选调计划1:1比例进行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实地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干部身份)”、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如果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果体检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根据总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将名单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且造成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调入人员的职务、职级、聘用岗位重新确定。


(五)本次选调人员,在红岗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报考选调人员,确定录用后由红岗区统筹安排分配,如不同意分配即视为放弃。


(七)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280、6788311;监督电话:0459-4191065。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