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羅山縣河砂資源疑遭瘋狂盜採 同一問題曾被全市通報批評

近日,本網接到網民舉報稱,信陽市羅山縣一企業在未取得河道採砂批覆手續的情況下,和當地財政部門下屬國有公司簽訂河砂回購協議,以河道清淤之名瘋狂在河道內挖沙出售獲利,涉嫌盜採;對此,羅山縣水利局砂石管理辦公室(砂管辦)回應稱,從來沒有批覆過河道清淤項目。

據瞭解,羅山縣山店鄉位於羅山縣南部,南與湖北省接壤,土地結構為七山一水二分田,境內小河道支流繁多,砂石資源豐富,山店鄉陳樓村麻田河河道內經過多年沖刷河道內堆積大量的砂石,有些地方砂石淤積幾米厚,經過簡單加工,就成了優質機制砂。

當地村民反映稱,從今年7月份以來,在羅山縣山店鄉陳樓村麻田河河道內就存在多處河砂採挖點,多輛挖掘機及大型車輛在河道內不分晝夜的採砂,採挖出來的砂石以每噸55元至65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當地的機制砂場,運輸砂石車輛來回穿梭,嚴重影響沿路居民的休息,特別在夜晚更是嚴重。

8月11日,本網在現場看到,麻田河河道內大型機械機器轟鳴,幾臺鉤機正在作業,鉤機把河道內堆積的砂石翻出來,就可以裝車運走,這裡已經堆積大量等待清運的河砂、石料。在這不算長的河道內,存在多處開挖河砂和清運河砂的現象;臨近鄉政府不遠的地方,從河道開挖出來的砂石被堆積成山,開挖現場以及堆放砂石的地方更是無任何的環保措施。

一份關於羅山縣寶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羅山縣財政局下屬國有企業)與信陽兆霆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關於羅山縣山店鄉陳樓村舒窪組河道清淤河砂回購協議中顯示,本協議所涉及的河砂指的是信陽兆霆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清淤河道多餘的河砂,並有轄區政府和縣砂管辦共同確認為合法的來源;回購的時限為河道清運完畢為止;回購的數量約為5萬噸,實際以開票為準;回購的價格為每噸40元,河砂的回購款將用於山店鄉陳樓村舒窪組河道護坡修理,但是該協議沒有簽訂落款日期。

2020年8月7日,山店鄉人民政府出具的向縣水利局關於山店鄉陳樓村舒窪組修築河堤疏浚河道的請示函顯示,山店鄉陳樓村位於山店鄉政府北部,距離鄉政府1.5公里,全村總面積2.11平方公里,主要地形以丘陵為主,主要產業以種植業、畜牧業為主。耕地面積1339畝,林地面積1500畝,水面面積320畝,全村轄8個村民小組,農業人口約1150人。該村舒窪組內河堤年久失修,境內河道多年未清理疏通,導致河道周邊雜草叢生,每逢汛期來臨,河水蔓延,山洪、泥石流順河雨下,嚴重威脅河岸周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今年汛期內因洪澇災害已有多處河提損毀塌方,水毀長度約160米,已嚴重缺乏防洪能力,隨時給周邊村民帶來慘重損失,沿岸群眾疏浚河道、加固河堤的意願十分強烈。為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鄉黨委、政府計劃在陳樓村舒窪組修築河堤、疏浚河道,疏浚河道所產生的砂石主要用於修築河堤,剩餘砂石由羅山縣寶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回購。

對此,羅山縣山店鄉人大杜主席稱,麻田河河道內共有兩處採砂點,一處是為了疏通河道,另一處是村裡自發的要修護坡開挖一些砂石,給政府打過報告,政府也給縣水利部門遞交過申請,縣水利部門沒有批覆。

韓姓企業負責人告訴本網工作人員,企業和鎮政府及縣寶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有三方河砂回購協議,由於水利部門沒有批覆文件,但已經打通各個部門關係,請媒體高抬貴手放一馬。

羅山縣水利局砂石管理辦公室(砂管辦)楊書記解釋稱,今年以來縣水利部門根本沒有批覆過任何河道清淤項目,對於山店鄉盜採河砂現象也知道一些,將於近期前去查處,查處結果給予溝通。

9月9日,本網再次來到羅山縣山店鄉盜採河砂現場,數天前開挖出來的砂石已經不見蹤跡,河道內原有的砂石也被大面積的開挖,有的地方開挖有幾米深;附近群眾稱,每天還是和以前一樣,盜採偷運嚴重,大量的砂石資源疑似被盜採倒賣。

對於依然存在盜採現象,河砂辦楊書記表示很驚訝,上次就已經給羅山縣水利局胡慶啟局長彙報過,據說已經查處了,下一步還得給胡局長彙報,只要胡局長讓查一定查處。

本網就山店鄉存在的瘋狂盜採現象,以短信形式發給羅山縣水利局胡慶啟局長也沒得到任何回覆。

據悉,2018年5月,新華社以“淮河一河段濫採河砂屢禁不止”為題,對淮河羅山段濫採現象進行了曝光,引起中央、省市領導的高度關注,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縣委書記許遠福,縣長汪明君二人分別向市委市政府寫出深刻檢查,全市通報批評;胡慶啟局長也因淮河濫採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對此,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鑫稱,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 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 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程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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