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提醒:疫情期间孩子出现5种情况需暂缓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时间推迟,会影响免疫效果吗?疫情期间,接种疫苗需要做好哪些防护?受疫情影响,不少家庭不得不改变接种计划,疫苗接种相关问题受到了家长们的广泛关注。今年4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主题是“及时接种疫苗 共筑健康屏障”,市疾控中心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市疾控中心提醒:疫情期间孩子出现5种情况需暂缓疫苗接种

接种时间推迟会影响免疫效果吗?

据介绍,疫苗接种时间短暂推迟,一般是不会影响疫苗最终的免疫效果,家长朋友们无需紧张焦虑,但在没有接种疫苗之前,儿童患相应疾病的风险还是存在的,因此推迟的疫苗还是需要尽快补种的。

疫苗到底可以推迟多久?

这个问题因苗而异、因接种的剂次而异,总的来说,孩子越小,可容忍的推迟时间越短。比如乙肝疫苗第1剂需要在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接种;涉及基础免疫程序的疫苗,尽量不推迟,如果必须推迟也尽量安排在12月龄以内完成,比如乙肝疫苗的3剂、脊灰疫苗前3剂、百白破疫苗的前3剂等均属此类情况;还有一些疫苗,需要把疾病的高发季节考虑进去,比如麻腮风减毒活疫苗,最好在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春季高发季节来临前完成接种,可得到更好的保护效果。

疫情期间或过后,接种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疫情期间,建议家长对宝宝的接种早做规划。耽误的疫苗应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免费疫苗),然后再安排非免疫规划疫苗(自费疫苗)。

如有疑问,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接种门诊,接种门诊的联系电话登记在预防接种证的首页,或关注“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账号获取接种门诊信息。

对于需要预约接种的门诊,家长应确认预约后,再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门诊接种。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之预防接种篇》和中华预防医学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接种参考指引(第一版)》,这5种情况接种需暂缓:体温异常或自觉不适;家庭成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最近一个月去过疫区或者去过发生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史;宝宝能接触到的家庭成员14天内有发热史。

疫情期间接种疫苗需要做哪些防护?

减少受种儿童的陪同人员,建议“一儿童,一家长”;儿童及家长进入门诊后必须佩戴口罩,避免不必要的接触,与他人保持至少2米的距离。周岁内儿童不适宜戴口罩,家长更应做好防护,间接保护好宝宝;留观期间选择通风且人少的地方;接种结束返家后,应第一时间正确处理摘下的口罩,并做好手消毒处理,密切关注受种者的身体状况。如有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发热、局部红肿等,一般能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如有其他不能缓解的状况,及时联系预防接种门诊或到属地医院就诊。

家长们不能不知道的三个新变化: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MR)替代麻疹风疹联合减毒(MR)疫苗

我市自2019年6月起,实行阶段性MMR替代MR。2020年6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正式将儿童8月龄接种MR调整为接种MMR,实施2剂MMR免疫策略,即8月龄和18月龄分别接种1剂MMR。至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之前的12种调整为11种。

脊髓灰质炎疫苗由“1+3”升级为“2+2”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针对201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的脊灰疫苗的常规免疫程序从“1+3”改为“2+2”,即原有1剂脊灰灭活疫苗(IPV,包含Ⅰ型、Ⅱ型、Ⅲ型3个型别)加3剂两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包含Ⅰ型、Ⅲ型2个型别)的免疫程序,改为2剂IPV加2剂bOPV的免疫程序。

辽宁省推出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政策

2020年辽宁省将逐步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政策,我市凡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适龄儿童均可免费(政府出资购买保险服务)获得免疫规划疫苗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具体实施时间和保险补偿流程以接种门诊的公示为准。同时,推出补充保险政策,遵循“自愿自费”原则组织对于有需求的受种者购买疫苗异常反应补偿补充保险。

林茜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黄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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