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文山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175件

1—3月,文山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175件

自2011年危险驾驶入刑以来,“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观念基本已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心理,安全意识差、法律观念淡薄,导致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1—3月,文山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175件

今天,在文山州检察机关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中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危险驾驶案首次超越盗窃案和故意伤害案,成为第一高发案件。

文山州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颜翠昌介绍,2020年1月至3月,全州检察机关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75件175人,同比上升157.35%,占起诉总人数的15.1%;其中,醉酒型驾驶案件169件169人,占涉嫌危险驾驶的96.57%;其余6件为超载型危险驾驶。

1—3月,文山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175件

小编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危险驾驶时刻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酒”和“车”相逢时,倘若心存侥幸饮酒后驾车,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引发悲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注意驾驶安全,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本台:付连兵 姜婷婷

编辑: 苏娟 罗贤熙

制作:冯明兰 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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