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中,基層檢察院作為檢察鏈條上的終端環節,在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為進一步推動公益訴訟制度,基層檢察院應當敢於擔當,積極作為,全面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人”的重大職責。
積極蓄勢,為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儲備條件。首先,要有組織保障。堅持把公益訴訟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檢察長要靠前指揮,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把關,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為公益訴訟工作的順利開展排阻清障。其次,要有人才基礎。切實轉變“重刑檢、輕民行”的思想觀念,針對基層普遍存在的“院小人少”的現實困境,積極整合內部資源,從偵監、公訴以及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充實民行檢察隊伍;開展專業性、針對性的公益訴訟培訓,組織專題研討、案件實訓、庭審觀摩等,提高檢察人員線索發現、調查核實、案件彙報、出庭公訴等多種能力,為公益訴訟可持續發展奠定人才基礎。再次,要有線索儲備。注重在履行檢察職責中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加強民行檢察部門與控申、偵監、公訴等業務部門的協作配合,開展專項排查工作,在群眾來信來訪案件和專門領域案件中篩查線索;建立“檢法”監督雙向聯動機制,通過定期抽查法院民事行政類案件卷宗,廣泛摸排公益訴訟線索;充分運用“兩法銜接”信息平臺、人大政協提案和社情民意材料,從中發現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開通公益訴訟微信公眾號,設置“隨手拍”功能,接受群眾舉報;聚焦社會熱點,始終保持對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報道的高度關注,從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中發掘案件線索。
主動借力,推動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首先,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公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牽涉到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等方方面面,需要各類國家治理主體和社會主體共同參與。因此,要堅持黨對公益訴訟工作的絕對領導,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把著眼點放在影響區域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問題上,聚合各方面力量,推動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檢察院主辦、社會參與”的公益訴訟工作格局。其次,通過有效溝通消除被監督者的顧慮。堅持把推進問題的解決作為履職盡責的首要目標,主動加強與行政機關、社會組織的溝通聯繫,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介紹情況、通報案例,聽取意見、消除分歧,在辦案中增進理解,在監督中尋求配合,努力為公益訴訟的開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再次,與審判部門達成共識形成工作合力。積極與法院在案件管轄、舉證責任、出庭規則等方面進行溝通協調,通過會籤相關文件,取得一致意見,規範辦案程序,共同推動公益訴訟工作順暢開展。
敢於出擊,以優質案件擴大公益訴訟工作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