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時,隆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由隆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
隆安縣法院院長蔣鏵毅擔任審判長審理案件
該案是隆安縣人民法院目前審理涉及被告人數最多的一起涉惡案件,也是一起村幹、黨員帶頭違法違紀,社會影響較為惡劣的案件。該案由隆安縣人民法院院長蔣鏵毅擔任審判長,隆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闖出庭支持公訴。隆安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轄區內各單位、街道、社區群眾代表100餘人現場旁聽了庭審。南寧市電視臺、縣廣播電視臺、縣新聞中心等市縣媒體對庭審進行了現場報道。
14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審
100餘人現場旁聽了庭審
到場旁聽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公訴機關指控:
在2012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餘明遠和餘明賢分別以被害人運輸車輛壓壞本隊生產路為由,通過攔截受害人和運輸車輛等方式,組織被告人餘明結、餘全洪、餘名遠等人敲詐勒索他人錢財;因水源爭議問題,為報復他人,被告人餘明賢
檢察長宣讀起訴書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餘明遠、餘明賢等人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組織破壞生產經營、強迫交易等罪,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併罰。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環節,控辯雙方也充分發表意見。
本次審理的14名被告人,其中12人委託有辯護人,為保障另外兩名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充分行使辯護權,隆安縣法院通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師出庭為被告人進行辯護。辯護人人數多達17人。這也是該院迄今為止審理案件中辯護團隊人數最多的一次庭審。因本次案件涉案人數較多,案情複雜,合議庭決定該案擇期宣判。
|來 源:隆安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