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霸大王】宋朝“乌台诗案”始末

虽有敦厚宋太祖赵匡胤“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誓碑遗训护驾,崇文抑武传统观念加持,有宋一朝尽官不能归位黑暗无道王朝,但也不是儒家所谓的海晏河清、文修武偃的清平世界,更不是“爱宋族”以及“宋吹”们口中或笔下的理想社会,相反却是中国历史上文字狱高发朝代,虽没有满清统治者对待文字狱哪样的决绝和残酷,但其敏感度和案件次数普遍高于其他朝代,有宋一朝共发生大大小小的文字狱近百次,累计牵扯案件官民有

范仲淹、苏轼、欧阳修等数千人,著名的文字狱有奏邸之狱、乌台诗案、同文馆之狱、车盖亭诗案、胡铨奏疏案、李光《小史》案、《江湖集》案等7起,仅宋高宗一朝据《秦桧文字之祸》考述就不下20起,且“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

一、何为文字狱。文字狱定义目前有多种说法和释义,概括起来,要义是封建统治阶级或封建统治集团基于统治和政治需要因士大夫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首起文字狱发生在西汉汉宣帝刘询朝,因司马迁外孙中郎将、平通侯杨恽在被史书冠以《报孙会宗书》之名的书信中以调侃和戏谑口气议论了朝政,惹汉宣帝大怒,将杨恽下狱治罪并处以腰斩之刑,自该案之后,文字狱在历朝时有发生,但以清朝最为严重,而清朝又以乾隆年间尤烈,直至嘉庆帝亲政后改变了文字狱政策,文字狱遂告基本结束。

二、乌台诗案始末。“乌台诗案”是继第一起“奏邸之狱”案之后,发生于1079年宋徽宗元丰二年间的一桩文字狱案。1079年是赵匡胤960年开国后的110多年了,期间经过奠基、统一和治世多个阶段的演化推进,虽然有程朱理学的教化和科举制度的熏染,但由于内外各种因素的作用,特别由于封建专制和政治腐败的影响,内外各种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尖锐化、集中化,即后世所称的积贫积弱,为了纾解这些矛盾,解决积贫积弱问题,宋神宗决定采用王安石的主张进行改革,历史上称为“王安石变法”,因发生在熙宁年间,故亦称熙宁变法。这场由宋神宗支持,王安石主导旨在富国强兵的社会改良运动,按一般常理讲,应该一路畅通,但其实不然,每一步改革都步履艰难、困难重重,皇帝立场左右摇摆,主张变法的新党与旧党互相攻讦,“乌台诗案”就是其中一例。“乌台诗案”起因是属于新党的沈括,即《梦溪笔谈》的作者,因政治主张不同,在听去苏轼汇报和翻看诗稿过程中,刻意引导并留心苏轼谈话和诗稿中所谓诽谤朝政的词语,并记录下来上呈宋神宗,神宗未予理睬,时隔不久,新党人物御史台官员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连上表弹劾苏轼,奏苏轼移知湖州到任后谢恩的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朝政,随后又牵连出大量苏轼诗文为证。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据《汉书·薛宣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野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亦称“柏台”。“乌台诗案”由此得名。

此案经过变法派和保守派半年多的较力,终于在1079年末,在宋神宗的宽宥下,特别是由于变法派人物王安石“圣朝不宜诛名士”主张影响下,苏轼侥幸得以保住性命,贬谪黄州团练副使了事,但其他受牵连的人却没有苏轼哪样幸运,最突出的是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并时常与苏轼交往等原因,被削除一切官爵。其他一干人等处理的都比苏轼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