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講話」全面推進依法治志 加快史志立法

全面推進依法治志 加快史志立法

——在依法治國與依法治志論壇上的致辭

(2018年5月18日)

李培林

大家上午好!12年前的今天,即2006年5月18日,國務院頒行《地方誌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我國第一部有關地方誌工作的行政法規。今天,我們在這裡隆重集會,召開依法治國與依法治志論壇,紀念《條例》頒佈實施12週年,研討《中華人民共和國史志法》(以下簡稱《史志法》)立法。這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部署背景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志,著力加快史志立法,助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的重要會議。在此,我謹代表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對此次論壇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向出席今天開幕式的方誌學、法學以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代表表示熱烈歡迎。

地方誌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世界歷史文化長河中具有中國特色的文明傳承方式。“國有史,郡有志,家有譜”,在兩千多年的遞嬗傳承中,國史、方誌、家譜成為支撐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大廈的塊壘基石,也形成了博大精深、獨具特色、燦爛輝煌的史志文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史志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就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指出要高度重視修史修志。李克強總理對地方誌工作作了三次重要批示,國務院原副總理劉延東兩次接見全國地方誌會議代表並發表重要講話、兩次作出重要批示。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經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標誌著全國地方誌事業走上了規劃先行、以科學規劃引領發展的道路。2016年3月,國家“十三五”規劃正式寫入“加強修史修志”,首次把史志工作寫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把史志事業發展納入國家發展戰略之中。2017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將史志工作納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2017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將史志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任務之中。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進入新時代黨和國家對史志事業的高度重視,是對史志文化功能價值的高度肯定。

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來,全國地方誌工作者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抓住機遇,開拓創新,奮發有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背景下,提出地方誌進入新時代;在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提出依法治志;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提出地方誌要以黨和國家利益為導向、以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人民為中心開拓創新,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動地方誌從一項工作向一項事業轉型升級;提出“修志問道,直筆著史”的方誌人精神、“三耐一強”的仙人掌精神;提出方誌擔當、方誌速度、方誌效率、方誌夢想;實施全國地方誌“十大工程”;提出要把地方誌“立”起來、“用”起來,讓地方誌“活”起來、“強”起來。在推動地方誌“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過程中,以地方誌事業發展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夯實國家文化軟實力的根基,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展示中華文化獨特魅力,助力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助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實現。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讓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如鳥之兩翼、車之雙輪,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如期實現。”地方誌事業蓬勃發展離不開法治的保障。在2016年召開的紀念國務院《地方誌工作條例》頒佈實施10週年座談會上,我重點梳理了新中國成立後地方誌發展的脈絡,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地方誌法治化所經歷的三大階段。第一階段是新中國成立至2006年5月,為依令修志階段,各級地方誌工作都是通過行政手段加以推動的。第二階段是2006年5月至2015年8月,為依法修志階段。《條例》的頒佈實行,標誌著地方誌工作進入有法可依的法制化階段和大規模修志時期。第三階段是2015年8月之後,為依法治志階段。《規劃綱要》明確將“堅持依法治志”作為六大基本原則之一,其頒佈施行標誌著全國地方誌從依法修志轉向依法治志,地方誌工作從法制化邁進法治化軌道。依法治志是在當前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背景下提出的,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內涵與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國在地方誌事業上的重要組成部分。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習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如何深入推進依法治志,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是當前地方誌法治化建設亟需解決的難題。其中,我認為最有效、最可信、最可靠的途徑就是進行史志立法,真正讓史志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各個領域、各項工作都進入法治化軌道。文化作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組成部分,也要實現有法可依。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立法,要求要“依法管理文化事業”和“重視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立法工作”。作為文化建設重要組成部分的史志,面臨著地方史無法可依、無規可循,地方誌工作隨意性強、管理主體不統一,《條例》部分條款已不適應新時代地方誌事業發展需要,法律效力位階不夠等問題,所以必須加快史志立法進程,徹底解決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月下旬,我們將在山東東營舉行國家方誌館黃河分館開館儀式,同時召開首屆全國方誌館建設經驗交流會。我們看到,這幾年方誌館的建設如火如荼,在助力方誌“立”起來、聚焦方誌“活”起來、引領方誌“強”起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但我們也發現,方誌館建設最大的瓶頸就是缺乏法治支撐。要確保方誌館建設科學、有序、健康發展,必須通過史志立法予以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把發展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各有關方面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於自己那些所謂利益,更不要因此對立法工作形成干擾”。史志立法,我們就是要從黨和國家的需要出發,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維護國家文化安全、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高度來考慮這個問題。史志文化中蘊含著深厚歷史積澱、寶貴精神品格、濃重家國情懷、崇高價值追求,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智力支撐和精神動力。史志用資料說話,以事實服人,是對歷史虛無主義和文化虛無主義的有力反擊,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力量。作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史志工作有責任為社會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培育、扶持和監管相關史志文化市場。史志立法就是要摒棄部門本位主義,把為黨立言、為國存史、為民修志落到實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國,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快史志立法,確保史志立法質量,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擴大公眾有序參與。我們一方面要在全國地方誌系統開展立法調研,另一方面要面向社會開展史志立法的徵求意見活動,特別是要積極徵求方誌學、法學以及各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的意見,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整合系統上下、專業內外的資源,加快史志立法進程。

今天,就有來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法學會、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等全國一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幾十位著名法學家出席我們的論壇,為史志立法工作出謀劃策、貢獻智慧。在此,再次感謝各位專家的與會。祝各位代表身體健康、和美安泰,並預祝本次論壇圓滿成功!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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