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種情況下結婚“無效”拿了結婚證也是白搭,還要負法律責任

結婚本是每一個人的終身大事,不僅在情感選擇上要慎重,同時還要按照國家規定辦得合理,合法,合法的婚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在農村一些偏遠地區,結婚亂象,不按規定進行,即便已經結婚了,婚姻也是無效的,更得不到法律的認可。


這四種情況下結婚“無效”拿了結婚證也是白搭,還要負法律責任

2018年婚姻法新規,以下四種情況就算結了婚也領不了證。

1、重婚

重婚,是夫妻一方有再行結婚的行為,農村很多農民由於對法律認識淺,在婚姻沒有解除的情況下,又和他人舉行了婚禮,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已經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婚姻法》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因為重婚導致離婚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無過錯一方還可以請求給予經濟賠償。

2、近親結婚

以前在農村近親結婚的也很多,可是農民不明白為什麼要禁止近親結婚,這是因為近親結婚會使遺傳病和先天性身體、智力障礙的發生率大為增加,給家庭帶來很大的痛苦,所以為了新生兒的健康,《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近親結婚,指的是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三代以內都是嚴禁結婚的,直系血親簡單地說就是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的親屬關係。旁系血親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比如叔叔、舅舅、姑姑、表姐表弟等等。


這四種情況下結婚“無效”拿了結婚證也是白搭,還要負法律責任

3、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結婚是喜事,但是有些疾病並不適合結婚,比如艾滋病,傳染病疾病,所以為了避免把疾病傳染給下一代我國法律規定結婚時男女一方有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都是不能結婚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只有少數名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 但是在農村,早結婚和早生育這一現象尤為突出,過早的早婚早育對於女性來說是不僅是健康的危害,更沒有足夠的能力去承擔結婚這份重任,結婚畢竟是人生大事,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不了結婚證,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這四種情況下結婚“無效”拿了結婚證也是白搭,還要負法律責任

以上四種情況就算結了婚也是無效的,沒有法律保護,遇到問題的時候就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結婚需慎重,農民朋友們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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