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知新

文/卢德坤

全文即将刊登于《新知》2016年2月刊

温故知新|心之罪

阿加莎·克里斯蒂

同时写作宗教性小说、罪案小说、间谍小说的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创造了一个独特的世界,人们称之为“格林兰”(Greeneland)。毋庸置疑的,也存在着一个“克里斯蒂兰”(Christieland)。如果为其寻找一个恰切的象征,莫过于批评者指出过、克里斯蒂本人也意识到了的——她笔下那一具具不怎么带血的尸体。

温故知新|心之罪

克里斯蒂世界发生的罪案,尽管被讥讽过是于文雅的罪案,却一点也没冲淡弥漫其间的浓郁邪恶氛围。说侦探小说里存在邪恶之气,犹如说言情小说中有甜腻味道一样简易。而这邪恶之气如同那甜腻味道一样,出了虚构小说的框架之外,就不太靠得住。现实感强的人,会觉得它们终究不过存在于纸上的王国。可我们得说:克里斯蒂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她所描述的那种邪恶不是蹈虚的。

有人读侦探小说,是读匪夷所思而又不失可行性的诡计、策略;有人读侦探小说,是读大侦探勇闯龙潭虎穴的骑士精神;有人读侦探小说,是读整体如庄严建筑的巧妙构架;有人读侦探小说,是读微妙的心理因素;有人读侦探小说,是读罪案世界反衬出来的日常生活。后面几类读者相对来说比较少,但不能怀疑他们的存在。比如,布朗神父的创造者G·K·切斯特顿就曾说:福尔摩斯故事的重点其实很少放在情节上;“硬汉派”侦探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甚至在名文《简单的谋杀艺术》中说:福尔摩斯故事在情节上是无法成立的——其最精彩的地方往往是福尔摩斯与华生之间有趣的对话。在心理层面上,这两个人物真实可信。即是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可以遇见福尔摩斯与华生的。

切斯特顿还给侦探小说下定了这样的高标准:“理想的侦探小说应该既保有惊险刺激的外表,又能展现细腻的心理描写与深刻的哲思。这起码在理论上是成立的,虽然事实上并不多见。”(《理想的侦探小说》)博尔赫斯也说:“在蹩脚的侦探小说中,破案的‘包袱’是物质方面的:一扇秘密的门、一把假胡子。而好小说的‘包袱’是心理方面的:一句谎言、一种思维习惯、一种迷信。”(《切斯特顿〈邦德先生的悖论〉》,收录于《文稿拾零》)

我们回过头来看克里斯蒂。她笔下自然不缺奇诡的布局,如人们津津乐道的《无人生还》、《东方快车谋杀案》;细腻的心理描写,几乎遍布每一部作品;哲思,在我看来,《阳光下的罪恶》、《帷幕》等一系列作品中亦不乏,不能说在在都是深刻的,但在这些思索的基础上可挖得更深,导出其延长线。

克里斯蒂作品最精彩之处,在于其孜孜矻矻于描摹的日常性邪恶,我们说的“哲思”也是建立在这日常性邪恶之上。何谓“日常性邪恶”?克里斯蒂常说的一句话是:“人人都有谋杀的欲望。”或者,不必用“谋杀”这个字眼,我们大可说:人人都有使坏的倾向——几个不起眼的小动作、几句轻微的挑拨的话语,造成行为者自己可能都预料不到的后果。即使我们并未做那些小动作、说那些话,但在我们心里也是确确实实演绎过的;另一方面,有时候,我们没说什么话、没做什么事,同样也犯下了“心之罪”。用一个已用烂了的词语,可称之为“平庸之恶”,或用克里斯蒂以笔名“玛丽•韦斯特马科特”(Mary Westmacott)写的六部情感小说的总标题来形容,即“心之罪”(crimes of the heart)。在克里斯蒂笔下,有多少“红鲱鱼”

[1]

[a1] 犯了“心之罪”?使得整个局面更加扑所迷离。以数量来说,“红鲱鱼”才是“克里斯蒂兰”的主体才对,而非那些真真切切的谋杀犯。也即是说,走在大街上,比起波洛先生、马普尔小姐,我们更容易遇见“红鲱鱼”。

克里斯蒂传记作者劳拉•汤普森将那些少暴力少血腥的杀伐称为“英国式谋杀”。乔治•奥威尔曾给“英国式谋杀”下过定义,说完美的“英国式谋杀”多发生于中产阶级家庭,谋杀者有专业身份:牙科医生、律师之类。最主要的谋杀动机是性与金钱。奥威尔这里强调的也是其日常性。

这么说不少人肯定不同意。克里斯蒂笔下没有大魔头,没有非日常性的邪恶?那么《东方快车谋杀案》、《死亡约会》、《帷幕》等作品中的被害者又算什么?《阳光下的罪恶》中有一场围绕着蛇蝎美女阿琳娜的争论:以莱恩神父为代表的大多数人认为,阿琳娜就是邪恶的化身;波洛则认为,围绕着阿琳娜的轻薄男人才是。但恐怕双方都搞错了,所谓邪恶,永远不会只凝聚在一个特殊的点上,正如书名所示,它毋宁是弥散在广阔的日常的空间内。一场灾劫,从来不是因为有一个幕后的邪恶人物在操控。那样的邪恶人物不存在。阿琳娜一类人物,固然有其存在的客观性,但在克里斯蒂那里,她更多地是发挥了一种希区柯克意义上的“麦格芬”作用:她本身是空泛的,围绕着她却形成了一张罪恶网络。(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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