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響應環保搬遷後遭遇滑鐵盧:是因漫天要價,還是政府不作為?

企業響應環保搬遷卻以破產收場

據渝發辦(2011)225號文件顯示,包括永發公司在內的42戶需要進行環保搬遷的企業“享受相關鼓勵搬遷優惠政策,限期2014年前完成搬遷任務。”楊永明回憶道,該文件是2011年8月16日印發,“得知企業在搬遷範圍內時,我們積極響應,同月18日就與北碚區政府簽訂了《項目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將企業搬遷至重慶市同興工業園區,並按照70萬元/畝,共計5418萬元的價格獲得土地,而北碚區政府將在30日內對超過19萬元/畝的部分進行補貼及返還土地出讓金,同時還要我公司必須與2013年12月前完成搬遷。”

企業響應環保搬遷後遭遇滑鐵盧:是因漫天要價,還是政府不作為?

企業響應環保搬遷後遭遇滑鐵盧:是因漫天要價,還是政府不作為?

渝發辦(2011)225號文件

據稱,當時,該公司並沒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新廠用地摘牌價款及相關搬遷工作,該公司就將希望寄託在搬遷補貼及北碚區政府承諾的優惠政策上,然事實卻是,永發公司按照約定於限期前完成了搬遷,但卻遲遲未能拿到相應的土地補償款及相關搬遷費用,基於此,楊永明分別於2013年11月、2014年11月和2015年6月連續3次向北碚區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書面申請,請求儘快處理原廠土地賠償的事宜,截止2015年1月16日,北碚區政府分七次支付了3417.64萬元,尚有322.24萬元土地補償款及314萬土地出讓金未支付。

企業響應環保搬遷後遭遇滑鐵盧:是因漫天要價,還是政府不作為?

部分申請文件

“北碚區政府確實支付過部分土地補償款,但其並未按照約定來辦,我公司所支付的款項都是高息借款而來,政府違約使得借款利息越滾越大,也讓公司搬遷後無法正常運轉,只得靠借款度日。”楊永明稱,截止2014年11月12日,該公司向銀行合計借款達14496萬元,向個人借款合計達5005萬元。“我們多次向北碚區相關部門反映,相關部門雖都記錄在冊,但就是音訊全無,迫於無奈,公司只得走上破產之路。”

環保搬遷政策被指“區別對待”

2013年底,永發公司完成了原廠的搬遷工作,並得到了北碚區政府的肯定。據北碚區人民政府《2014年1月份北碚工業經濟動態》這一則政府公開信息顯示,“今年1月初,重慶永發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環保搬遷最後階段的各項工作。該公司是北碚區‘重點成長型企業’、‘重點出口型企業’,2011年納入主城區第六批環境汙染安全隱患重點企業搬遷改造實施範圍。2013年,全區完成工業企業環保搬遷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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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報道及“2014年1月份北碚工業經濟動態”

對此,2015年,楊永明寫給相關部門及領導的反映材料上如是寫道:“更讓人憤憤不平的是,與我公司同一批次納入環保搬遷的企業多達42家,另外41家的土地補償款都得到了及時、足額支付,唯獨對我公司拖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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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及重慶高院的判決文書

針對重慶市高院的判決,永發公司方面並不認可,該公司稱,要求對原廠址進行治理的依據為,渝環函(2015)139號《重慶市環境保護局關於重慶永發科技有限公司原址場地環境風險定性評估結論意見的函》,而這一文件是2015年2月,重慶市環保局才發出的,而搬遷早在兩年前就已經完成,同時,根據相關政策精神,工業企業原址轉讓合同中未約定治理修復責任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由企業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企業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召集企業與主管單位進行協商,落實治理修復責任。

經過一審、二審敗訴後,永發公司將要求北碚區政府履行賠償義務的訴求訴至最高院。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已經受理本案,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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