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審:董事會派出的“欽差”?

內審:董事會派出的“欽差”?

內審:董事會派出的“欽差”

——訪鹽田國際總審計師李成章先生

內審:董事會派出的“欽差”?

總審計師是由董事會直接聘任並由董事長親自簽署聘書的,他直接對董事會負責。

總審計師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即列席各個層次的經營管理會議和隨時調閱各類經營管理文件和資料,向公司所有部門及相關人員調查取證,調查方不得拒絕調查。

總審計師執行對經營管理層的監督職能,超然經營管理層處於獨立的位置上,與經營管理層是一種平行的關係。

內審扮演董事會的“欽差”角色,是站在股東的角度來開展審計業務的。

內審監督者處在企業的具體環境中,要保持自己的超然與獨立狀態,涉及如何與經營管理層處理好工作關係這個基本問題。

要辯證地理解審計的時機,事後審計仍是審計的基本工作方式

內審:董事會派出的“欽差”?

鹽田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鹽田國際)是和記黃埔港口和深圳鹽田港集團共同合資成立的,於1994年中正式營運,主要負責經營管理鹽田港區一、二期工程,總投資達港幣72億元,共有5個五萬噸級集裝箱泊位,年吞吐能力為300萬標箱;負責建造及經營管理三期工程,投資額達港幣66億元,工程項目包括4個10萬噸級以上集裝箱泊位及相關配套設施,計劃於2006年年中全部完工。

鹽田國際是和記黃埔港口的成員。和記黃埔港口集團是私營港口投資、發展及經營商,目前經營29個港口,業務遍佈亞洲、非洲、歐洲及美洲。

從狹義的現代企業制度講,公司治理結構是其中的核心問題,也就是股東與其經營管理權的代理人——經營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最優的制度安排問題。關於公司治理結構的理論在我國的理論界和企業界基本上已有較為一致的認識,但是在實踐中卻存在較大的差異。正印證了“知易行難”這句話。為此,我們採訪了鹽田國際總審計師李成章先生,從內審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角色和職能,窺視公司治理結構理論在實踐中是如何有效地運作的。

延伸股東的觸覺

李成章先生說,在鹽田國際(香港和記黃埔港口集團成員),總審計師是由董事會直接聘任並由董事長親自簽署聘書的,他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公司沒有設監事會。總審計師的薪金在董事長的聘書中有具體的規定,由公司支付,這從制度上保障總計師與企業經營管理層沒有任何直接的經濟利益關係。總審計師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即列席各個層次的經營管理會議和隨時調閱各類經營管理文件和資料,向公司所有部門及相關人員調查取證,調查方不得拒絕調查。他認為,從鹽田國際設立總審計師的架構和扮演的角色來看,總審計師執行對經營管理層的監督職能,超然經營管理層處於獨立的位置上,與經營管理層是一種平行的關係。只有這樣,才能防止監督者可能被不良經營管理層收買,或與其相互串通,損害股東的利益。李成章先生進一步分析說,這種制度設計的好處在於:

一、給總審計師的獨立審計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審計需要獨立,而獨立需要條件。在這種條件下,總審計師在具有極大權力的總經理面前能保持獨立的身份,有體面的人格。他不必向管理層獻媚,他不必祈求從管理層那裡得到什麼利益。

二,使對董事會負責落實到實處。總審計師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他的薪金是董事會決定的。幹得好,董事會讓你幹,幹得不好,分鐘就會被董事會炒尤魚。總審計師會在這種條件的約束下,認認真真地幹,會始終站在股東的利益上,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履行對董事會負責的承諾。李成章先生說,任職6年來,他深刻地體驗了這種好處,並享受這種好處。

不參與經營管理決策

內審扮演董事會的“欽差”角色,是站在股東的角度來開展審計業務的。李成章先生認為,作為董事會直接聘任的總審計師,其業務範圍和性質有明確的界定。對經營管理層的監督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董事會的決議是否得到貫徹和執行,其貫徹執行的程度是否充分;

第二,經營管理層是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三,考核經營管理者的經營業績是否真實、合理。

與經營管理層保持適當的距離

李成章先生認為,作為公司治理結構中的監督者,總審計師也好,財務總監也好,雖然沒有社會審計明文規定的執業準則,實際上都有自己的執業行為規範,與社會審計不同的是,內審監督者處在企業的具體環境中,要保持自己的超然與獨立狀態,涉及如何與經營管理層處理好工作關係這個基本問題。他認為,首先,要與總經理、財務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經營管理者保持適當的人際距離,關係不可過熱,避免外界誤解,同時要使管理層感到總審計師是一個朋友,但是又是一個十分講原則的人,隨時可能會挑他的刺,將他的軍。第二,要謹言慎行,審計的權威性體現在審計人員的日常行為舉止上,應保持一個監督者良好的形象。第三,在提出審計建議和管理意見,不好事無鉅細,要抓住重點和關鍵;同時要重事實和掌握充分的依據。

審計不是“救火員”

李成章先生認為,如果對經營管理決策實行全過程動態審計,不僅審計的成本高,而且有可能使經營管理層轉移經營管理責任,損害審計的超然獨立性。問題的關鍵其實並不在於審計工作的數量和規模,關鍵在於要保持審計的權威性和審計結果的嚴肅性,從而提高審計的質量和效率,以充分發揮對經營管理層的監督效力。因此,要辯證地理解審計的時機,事後審計仍是審計的基本工作方式。針對時下有些審計人員過於強調事前審計的這一做法,李成章先生認為,審計人員的這種想法當然不錯,但是有點幼稚,以為只有經過他審計,企業的所有決策才萬無一失。審計人員也是人,不是神仙,不是什麼都懂,因此不能什麼事情都要攬在自己身上。事後審計,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揭露,對相關的人和事進行處罰,辨證地來看,會使管理人員今後的決策更加謹慎,從而也就達到了事前審計的效果。如何實現公司治理結構的優勢,首先在於董事會要選好經營管理班子,充分的信任和相應的權力是經營管理層開展經營活動的基本前提。審計出來的舞弊問題多,從局部看,是審計的成績,但是從總體上看,是董事會選人用人的失敗,也就是這個公司的根本性失敗。儘管不能百分之百選好用好人,但至少要在大的方面把握住。對審計而言,一個較好的經營管理班子,為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可大幅度減少審計成本,並且把審計的重點放在如何挖掘管理潛力,為股東發現和提升更多的價值。當然,這也是現代內部審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職能,是在一個更高層次上切合股東根本利益的層次上來界定的。

作者 凌 翔 王 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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