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用生命愛他的丈夫,那為何還會改嫁?

三李清照出生於一個士大夫家庭,自幼飽讀詩書,出語驚人。後來,李清照與太學生趙明誠結婚後一同研究金石書畫,過著幸福美好的生品活,1127年,靖康之變後,她與趙明誠避亂江南,喪失了珍藏的大都1分文物、藏書。後來越明城病死,她獨自漂流在杭州、越州、金華一帶,在悽苦孤寂中度過了晚年,並編撰《金石錄》,完成丈夫未竟之業。也有人說在趙明誠死後,李清照曾經改嫁過,那麼證據是什麼呢?

李清照用生命愛他的丈夫,那為何還會改嫁?

李清照是北宋著名女詞人,《一尊梅》等都是詞曲優美,被傳唱千古名句,與丈夫恩愛有加。但是有人說李清照在趙明城死後,改嫁給了張汝舟。此說起源於宋代,據宋趙彥衛(雲鹿漫鈔》上記載李清照《上內鞠綦公(崇禮)啟)說李清照重病期間被張汝青騙婚,後來她發現張汝舟市儈面目,冒坐牢的危險告官揭發其罪行,因為宋刑法規定妻告夫如果屬實,仍需服徒刑二年,在紫禮的幫助下她才免受牢獄之苦的經過。此文就是李清照向崇禮表示德謝的書札。宋人都相信此說此文。

李清照用生命愛他的丈夫,那為何還會改嫁?

李清照

但是宋以後,就有人對李清照改嫁的說法提出疑問。因為紹興三年李清熙的年紀將近六十,似乎沒有再嫁的可能。另外,李清照與趙明城的感情深厚,她應該不會改嫁。以李清照出身官宦的身份。在當時也是不允許改嫁的。而且趙明城的表甥謝仍,在《四六談解》中未報清照改嫁事,仍稱之為"赴令人李"。還有人說李清照晚年曾自稱"邕婦",即為寡婦,若改嫁又離婚,她也不會這樣自稱。況且《雲鹿漫鈔》中有許多不符合歷史的記錄,研究《上內翰禁公(崇禮)啟力的人認為這原是李清照為感謝崇禮解救她"頒金通敵"的冤案所寫,趙彥衛所記載的政嫁,則是當時誤傳的。

李清照用生命愛他的丈夫,那為何還會改嫁?

李清照

堅持李清照改嫁說法的人也提出證據認為:在著作中記錄此事的還有胡仔、洪适等,他們都是與李清照同時期的人。胡仔《者溪漁隱從話,著於湖州,洪活《隸釋》著于越州,離李清照住的地方也不是很遠。而且這些著作開始流於市時,李清照尚在人間。他們不可能在她活著前就造謠吧。另外,據考證"頒金通敵"案發在公元1129年,而《上內翰葬公(崇禮)啟;作於公元1133年以後,那麼,這兩件事情應該不相關。並且宋代婦女改嫁極為平常,所以記錄此事的人並不感到奇怪,唐而是將它作為最普通的事情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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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

還有一種新的觀點認為《上內朝禁公(崇禮)啟》中曾提到"官文書"一詞,後人多認為是委任狀,但在這篇文章中是判決書。李清照因"頒金通敵"這首詩被官府問罪,她出路之一就是淪為官婢被賣給別人。張汝舟手持的"官文書"就是官府將李清照判歸他的判決書。

李清照用生命愛他的丈夫,那為何還會改嫁?

李清照

李清照也就不得不和張汝舟生活在一起。而改嫁之中本應由李清照自己作主,但她卻是因為一個判書才被張汝舟所佔,根本談不上改嫁,但也談不上沒有改嫁。

但是不管李清照有沒有改嫁,都不能影響她在中國詞壇上的卓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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