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再婚遇“渣男”,面對家暴,她親手送丈夫“下地獄”

導語:李清照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女詞人,她與丈夫趙明誠美好的婚姻生活一直為世人所稱道,但是,李清照46歲這一年,趙明誠因積勞成疾突然病逝,留下成千上萬卷的古籍與拓本和亂世飄搖中的妻子。

當時正值金國重兵壓境,丈夫離去,李清照既要保全自己的性命,又要千方百計保全趙明誠生前所託之物囑託,為了不讓這些古籍與拓本落入歹人之手,一個孤苦無依的弱女子唯一能做的就是“改嫁”,也許只有找個所託之人,才能徹底擺脫因時局紛亂造成的困境。

李清照:再婚遇“渣男”,面對家暴,她親手送丈夫“下地獄”

浮萍尋根

趙明誠去世後,李清照住在弟弟李迒家,但是這不是長久之計,趙明誠去世三年後,時任右奉承郎監諸軍審計司的張汝州闖進了李清照的世界。

據李清照寫給友人的一封書信中敘述,當時自己重病纏身,家人已經開始準備後事了。正是在這樣內心悲苦、無助的情況下,自己才輕信了張汝舟的花言巧語,在倉促之間答應了這門婚事。

但是以李清照的為人,即使再婚,也不能感情用事,當時對張汝舟也是做了一番考量的。張汝舟所任官職品級雖然不高,但是因為主要負責檢查核準軍隊糧草和俸祿,所以對任官者的素質要求比較高。

雖然不可能再找一個能夠“琴瑟和鳴”的精神伴侶,但是對於從小出身優越的李清照來說,對方的社會地位仍然成為了晚年擇偶的首選。

而之所以答應張汝舟,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李清照和趙明誠一生無兒無女,晚年的李清照渴望有一個穩定的家庭,能夠有親人的噓寒問暖和惺惺相惜。

所以無論是從客觀現實條件還是主觀意願,“再婚”都成了李清照當時最迫切的情感需求,而勇敢追求屬於自己的婚姻生活也成為了李清照獨立人格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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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皇成婚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婚後,李清照很快就發現,張汝舟不僅品行不高,而且娶她另有“圖謀”——霸佔李清照隨身攜帶的“文物字畫”。

可悲的是,對婚姻生活失望的不僅僅是李清照一個人,還有張汝舟,因為他發現自己也被“騙”了——李清照隨身攜帶的文物不像坊間傳言的那樣又多又好,最可氣的是李清照根本沒有讓他掌管手中文物的打算。

如果婚姻的結合不是因為兩情相悅,而是摻雜了其他利益的因素,那麼,這樣的感情遲早會面臨危機。

果然,失意、失望的張汝州隨即暴露出醜陋的嘴臉——開始對李清照拳腳相加。

“遂肆侵凌,日加毆擊,可念劉伶之肋,難勝石勒之拳。”

“試聽才分,實難共處,忍以桑榆之晚節,配茲駔儈之下才?

“身既懷臭之可嫌,惟求脫去;彼素抱壁之將往,絕欲殺之。”

這是李清照寫給友人的信裡提到了自己被家暴的細節,我們無法想象一個內心敏感豐富的“女詞人”何以與一個骯髒低劣的“市儈”共處一室,作為一個年近半百的女人來說,是委屈求全還是奮起還擊呢?

李清照:再婚遇“渣男”,面對家暴,她親手送丈夫“下地獄”

再嫁婚變

在古代,“家醜不可外揚”,即使女性遇到家庭暴力,也只能忍辱負重,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更何況張汝舟還在朝為官。

但是,面對欺凌,李清照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離婚

然而在當時,離婚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男性手中,除非丈夫“休妻”,否則離婚是有悖於人倫的。

宋代律法規定:妻子不能主動提出離婚,即便提出離婚,也必須要由男方出示休書,離婚方能生效。

可是,要張汝舟同意離婚,不僅有失夫家顏面,而且李清照的文物也從此跟自己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對張汝舟來說,這樣的事情絕對不可能發生。

張汝舟不同意,難道這婚就不離了嗎?

不,要離!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既然沒有共同的志向和生活理念,即使再婚,也堅決不與柴狼虎豹為伍,這在封建社會是多麼鏗鏘有力的呼聲,令人欣慰的是:李清照真的做到了。

李清照:再婚遇“渣男”,面對家暴,她親手送丈夫“下地獄”

玉石俱碎

張汝舟要為這場婚姻的“騙局”付出代價,對於一個敢愛敢恨的的女子來說,這不是什麼難事。

通過正常途徑換取“休書”不可能,於是李清照決定鋌而走險,狀告張汝舟,告發他“妄增舉數入官”。

李清照通過檢舉揭發張汝舟,說他的官職是虛報考試次數獲得的,這是欺君之罪。當時,張汝舟一案還驚動了宋高宗,最終被開除公職,流放柳州。

宋朝法律規定:

如果丈夫被流放到偏遠的外地,那麼妻子就可以合法地與他離婚,並且可以保留自己的財產;

妻子狀告丈夫,如果丈夫有罪,即使丈夫自首,被判處刑罰的同時,妻子也要坐牢兩年。

丈夫流放,李清照也脫不了干係,按照律法,要度過兩年牢獄生涯,但是在弟弟李迒和趙明誠遠房親戚——翰林學生綦崇禮的幫助下,李清照只在獄中呆了9天便被釋放。

顯然,李清照對宋代的律法相當熟悉,而且她堅信自己的這一舉動不僅能夠徹底擊垮張汝舟,而且自己也能夠全身而退。

所以,她冒著坐牢的危險,堅決與“渣男”劃清界限,因為只有這樣,她才能逃離魔掌,才能保住趙明誠所託之物。

但是,李清照的婚變在當時人的眼裡,不僅驚世駭俗,而且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很多人都嘲笑李清照,認為她標新立異,不符合傳統女性的形象,但是,作為一代詞宗,李清照不僅僅是一個賢淑端莊、才學高超的女詩人,更是個性鮮明、不畏強權的女中英傑。

作為現代人,如何看待李清照的婚姻鬥爭,並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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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清照再嫁婚變的反思

01家庭環境決定一個人的眼界與能力

一個人的眼界與能力,與他的成長環境分不開,父母對李清照的個性形成有很大的影響。

李清照的父親李格非考中進士後,曾擔任鄆州教授,後又在朝廷先後擔任太學錄、太學博士與太學正,他不但精通儒家經典,而且勤於著述,深受蘇軾的器重,名列“蘇門後四學士”之一。

李格非不僅文學造詣極高,而且為人清正剛直,當時在江西上饒做官,當地有個道士妖言惑眾,騙取錢財,一次李格非與道士的車馬相遇,他竟然命人將道士痛打一頓驅逐出境。

李清照的母親王氏也是出身官宦世家,《宋史李格非傳》中記載王氏“亦善文”。

父母的個性特徵對於李清照的人格發展具有一定的導向性

,而良好的家庭氛圍為李清照的成長起到了促進作用,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父親與當時一批世大夫的交往對其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

李清照在十五六歲時,就已經表現出了過人的藝術才華,比如我們都很熟悉的:

常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 興盡晚回舟,誤入藕花深處。 爭渡,爭渡,驚起一灘鷗鷺。——《如夢令·常記溪亭日暮》

但是,李清照不僅僅是一個懂得詩情畫意的女子,更是更是一個對時事有著深刻體察的奇女子。

當時“蘇門四學士”之一的張耒,關於“郭子儀平定安史之亂”創作了一首歌頌郭子儀功績的詩,廣為流傳,李清照也唱和了兩首,在詩中,她指出造成安史之亂的根本原因以及後世應吸取歷史的教訓而不應重蹈覆轍。

宋代大儒朱熹曾評價李清照:如此等語,豈女子所能?”

雖然李清照只是閨閣女子,雖然她不能像男性一樣考取功名,但是這並不妨礙她成為一代大家,李清照的名氣跟她的詩作在當時的達官貴人的朋友圈享有一定的聲譽,這也為他後來與趙明誠的結合奠定了良好地輿論基礎。

李清照:再婚遇“渣男”,面對家暴,她親手送丈夫“下地獄”

02愛憎分明是一個人一生的底色

李清照和趙明誠婚後的生活幸福美滿,但是因為朝廷黨派之爭,公公趙挺之成為了新黨勢力的代言人,新黨一得勢,便對舊黨人物及其門人弟子加以迫害,父親李格非作為“蘇門後學士”也無法倖免。

李清照沒有眼睜睜看著父親被迫害,她曾找到公公趙挺之,希望能對父親施以援手。

在殘酷的政治鬥爭中,任何人的犧牲都是不足為奇的,朝廷紛爭,趙挺之不可能因為自己的“親家”牽扯其中而動惻隱之心,這對他的政治前途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據史料記載,李清照曾給公公寫過一首詩描述當時的心情,其中有一句:炙手可熱心可寒

李清照通過詩文向公公表達了自己的不滿,雖然他權傾朝野,但是根本不念及“人間父子情”。

從這個事件中,我們第一次見識到李清照“敢愛敢恨”的性格特徵,父親受到黨政牽連,她奔走呼告,即使面對位高權重的公公,她也絕不退縮,李清照不僅有過人的才華,而且有著異於常人膽略與氣魄。正是有了這樣的人生信念,所以她再婚狀告張汝舟也就變得不足為奇了。

李清照:再婚遇“渣男”,面對家暴,她親手送丈夫“下地獄”

03婚姻不應該成為女性的“枷鎖”

古代社會,強調夫妻間的從一而終,李清照當時跟張汝舟離婚後,有一些學者極力維護李清照的形象,他們認為李清照不可能再婚,更不可能再婚後離婚。持這種理論的人,認為李清照不可能背叛趙明誠,更不可能做出違反傳統倫理道德的事情。

婚姻不應成為女性的“枷鎖”體現在李清照身上的第一層意思便是:當一個女人失去丈夫後,她可以勇敢走出自己的內心,大膽追求屬於自己的感情生活。

李清照的思想在當時封建社會確實有著超前的現實意義,這也成為她華麗人格的一部分。

但是,面對婚後生活的不如意,李清照不是一個眼裡能揉得沙子的人,她追求美好的生活,希望能和志趣相投的人相伴終生,但是當事與願違後,她不惜付出代價親手去終結這一切,這樣大膽的行為即使放在現代社會,也會承受一定的世俗壓力,何況在封建社會、在風雨飄雨的南宋,國家命運危在旦夕,但是

李清照逆流而上,勇敢追求人格獨立,這是她帶給世人最好的精神激勵。

結語:

如果說李清照和趙明誠“只羨鴛鴦不羨仙”的婚姻生活是“真善美”的代言,那麼她與張汝舟的不幸結合則成了“假惡醜”的體現,愛時轟轟烈烈相愛,恨時義正言辭絕不委曲求全。

所謂“文如其人”,我想李清照的詩詞千百年來為世人稱頌,與她獨特的個人魅力分不開關係。

透過李清照的婚姻悲劇,我們可以窺見一個事實真相,那就是面對婚姻中的不幸,能夠拯救女性的唯有女性自己。

婚姻生活對於女性來說,應是愛情的“錦上添花”,絕不是現實前面的“趁火打劫”,不猶豫、不後悔、不求全,這才是現代獨立女性追求幸福生活的行為準則。

參考書籍:《康震講李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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