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經濟學(七–1)——宋朝變革

經過盛唐氣象,走過中唐和晚唐的衰落,中國迎來了又一個統一的朝代——宋代,在經濟史上,乃至整部國史上,王安石變法都是一個轉折點,變法前後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中國,可以說變法後,中國從一個充滿自信、開放進取、敢於進攻外敵的國家成為了一個謹小慎微、閉關鎖國的國家,不僅國家的性格發生了巨大變化,國民性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鉅變。

歷史上的經濟學(七–1)——宋朝變革

我國史界對宋朝的評價不一,錢穆認為“漢唐宋明清,數宋代最貧最弱,,即使從政治制度上看,也是最沒有建樹的一個朝代。”可是陳寅恪確認為“華夏民族的文化,在宋朝達到了最頂峰。”正是因為宋朝具有如此的複雜性,更值得我們好好看看宋朝的情況。

宋政權能夠長過唐朝,延綿三百年,與治國者的政治思想有關,比方說宋太祖趙匡胤通過“杯酒釋兵權”講軍閥割據的隱患完全解決,使得兵權從藩鎮收歸中央,從此,有宋一代再沒有一起地方政府造反的事件。這在政治上徹底地保證了中央集權的穩定性。然而兵權收歸中央以後,中央養兵的支出驟然劇增,朱熹就說:“自本朝罷了藩鎮,州郡之財多歸於上。財用不足,皆起於養兵。十分有八分的收入是用來養兵,其他二分用來維持其他用度。”

歷史上的經濟學(七–1)——宋朝變革

正因為設計了這樣的政治制度,宋朝的經濟制度出現了奇特的兩面性。一方面,宋朝對民間極度寬鬆,在縣以下建立了集市,而這種集市在唐朝就被取締,這也為日後中國的集市模型奠定了基礎;宋朝的工商稅金也很低,而且稅種清晰,且都以明示的方式在城門口告訴百姓應該交何種稅。

另一方面,宋朝的國有專營制度比前代更為嚴酷,它專營的領域更廣,懲罰的制度更嚴。宋代國家專營的範圍包括主要的商品,茶、鹽、酒、醋、礬等等具有資源性、必需性和暴利性的商品,違法經營這些商品的民間資本都遭到了殘酷的對待,從商人私自販運礬超過一兩,私自銷售礬超過三斤者處死的規定即可見一斑。

正因如此,宋朝就出現了”民間生產貿易空前發達,但自有商人都活躍在產業中下游,且財富規模都不大”的奇特景象,也為後來的王安石變法埋下了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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